汤毅平主编
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以中华法律思想的产生、发展过程为基本线索,以中国历史上各种学派及各界人物有关法律的观点、思想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在编写过程中,老师们力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客观历史为依据,论述与评价各个历史时期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目的是总结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文化遗产,为现代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习提供历史资源,为实现依法治国服务。
在众多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教材中,其体例大多是以时间为顺序将各家的思想排列。这种结构有很多优点,但不足之处亦较明显,如历史发展线索零碎,缺乏整体感;还有,一些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大同小异,交叉重复的问题不少。客观地讲,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不太发达,除古代的法家外,其他思想家、政治家对法律问题的看法有不少雷同。因而,仅仅按时间顺序、代表人物进行排列,不可避免存在诸多欠缺。本书的编写体例作了一些创新,在介绍完先秦法律思想后,将中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按照形成和发展、进一步发展、鼎盛、巩固、哲理化、挑战、衰败、近代化的发展脉络进行编排,勾勒了中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从产生到近代化的发展过程,突出特点,线条清晰。同时重点论述了各个时期主要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经纬分明,立体感强。当然这种体例是一种尝试,不足之处留待今后去修正和完善。
本书的编写以对当前的法制建设有重要借鉴为原则;以吸取精华,剔除糟粕为方法;以培养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科学态度为要求;以掌握中华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为目标,做到既突出重点,又不失全面,内容安排科学。
根据上述原则和目标,本书的编写内容着重强调了重点人物、重点学派的学术观点和法律主张,具体说来就是:夏商周时期的神权法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及孔子、孟子、荀子、老子、庄子、韩非子的法律思想;秦朝的法治思想;汉初的无为而治思想及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法律思想;魏晋时期的名法思潮和玄学思想;唐朝中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全面鼎盛及李世民、柳宗元、刘禹锡、白居易的法律思想;明清时期启蒙思想的产生及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法律思想;西方法律思想对中华正统法律思想的挑战及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思想;曾国藩、张之洞、沈家本法律思想的西化;资产阶级法律思想的多元化及孙中山、章太炎的资产阶级法律思想。
我们的老师们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摸索出了一些规律和特点,运用到本书的编写中,体现出了不少的创新和改革,我甚感欣慰,特写几言,以表达对教学科研的关注和对教师教学、科研的激励。编写本书过程中,定有不少不恰当之处,恳请专家和同仁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在此深表感谢!
陈最华
200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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