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萌芽时期(1924-1927):
《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指出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
2.初步形成时期(1927-1935):
1928年10月和11月,毛泽东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存在?》《井冈山的斗争》,论证了红色政权能够长期存在并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提出工农武装割据思想。
1930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探索武装夺取政权的新道路。主要内容:建立红色政权的必要性及其在中国革命中的作用;阐述了中共领导的红军和小块红色区域存在发展的可能性。
1930年《反对本本主义》: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中国革命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标志着党的独立自主思想的初步形成。
3.成熟时期(1935-1945):
1938年《论新阶段》最先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1937年《实践论》《矛盾论》对党的思想路线作了系统论证。
1941年《改造我们的学习》对实事求是科学含义作了马克思主义界定。
1938年《战争和战略问题》把中国革命只能靠武装斗争解决问题作为革命道路确立下来。
1939年《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科学概念和总路线内容。
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阐述了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
1945年《论联合政府》把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纲领进行了具体阐述。
《论持久战》提出持久抗战总方针。
4.继续发展时期(1945-1949):
《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48)。主要内容: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建立新中国的伟大纲领。主要内容: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经验作了集中概括。
5.进一步发展(1949-1976):
《论十大关系》(1956年)——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初步探索。主要内容:提出了“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中心思想。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主要内容:明确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提出了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阐明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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