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圆明主人”玺,清雍正,寿山石质,狮纽方形玺,汉文篆书。面3.8cm见方,通高7.7cm,纽高3cm。该玺为雍正帝皇子时期所制,大致刻于康熙四十八年以后,因是年康熙帝把畅春园北赐给皇四子胤禛,并“赐以园额曰‘圆明 ’”,此后雍正便以“圆明主人”自居。此玺曾钤于《御选语录》之《御制总序》及《御制序》后。
“圆明主人”玺,清雍正,寿山石质,狮纽方形玺,汉文篆书。面3.8cm见方,通高7.7cm,纽高3cm。
该玺为雍正帝皇子时期所制,大致刻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以后,因是年康熙帝把畅春园北赐给皇四子胤禛,并“赐以园额曰‘圆明 ’”,此后雍正便以“圆明主人”自居。“至若嘉名之赐以圆明,意旨深远,殊未易窥。尝稽古籍之言,体认圆明之德。夫圆而入神,君子之时中也。明而普照,达人之睿知也。若举斯义以铭户牖,以勖身心,虔体天意,永怀圣诲。含熙品汇,长养元和,不求自安,而期万方之宁谧;不图自逸,而冀百族之恬熙……”则“圆明主人”之蕴义可知矣。此玺曾钤于《御选语录》之《御制总序》及《御制序》后。
撰稿人:郭福祥
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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