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见死不救”源于社会信任机制的失常
春秋时期,孔子带领弟子们周游列国,在蔡国的日子里,孔子给弟子们讲仁,讲见义勇为,发现宰予在课堂上睡觉,叫醒宰予,宰予问孔子有人落井,跳下去救死了是仁和见义勇为,不救是见死不救是不仁。孔子说可以用其他办法救。这就是“见死不救”的成语表达。可想而知,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就已经点明了“见死不救”是一种“不仁”,所谓“不仁”在我的理解范畴里即为一种“没有人性和良知”。上升到更高的层面即为“对同类不给于适当性的关怀和帮助”。放在当下的社会中,我们对“见死不救”的理解亦可为一种“对社会正义的不维护”。如果这种“社会正义”遭受强奸和无视,那么社会秩序终将失常,后果是整个社会发生动乱。
近日,广东市十余部门展开见死不救的大讨论,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讨论缘于一位小女孩被车碾过之后求救,居然无人“搭理”。十月十九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究竟他们有没有看到濒死的女孩?这样一起“罗生门”发生在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广东佛山市黄岐镇广佛五金城。”笔者反复的思考和试图去想象(更多的是还原当初的事件发生现场)这种行为,但怎么都无法理解,为何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遭受危害的时候,路人如此冷漠,还“不相信”?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而在生命垂危面前,是什么让人的“良知”被收藏起来?十月十八日,《工人日报》刊发了一篇名为《媒体评路人漠视被碾女童:彭宇案不应成冷漠理由》可想而知,这里所透露出来的信号,媒体当初关于这方面的报道在此的确是发挥了这样的负作用。(说个话外题,我时常觉得“中国的社会太悲惨和悲观”,依我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媒体造成的。而现在比较滑稽的是,当初是“这群人”点燃了这种“帮助他人遭受了侵害”炸药,现在发生了这种事情,再去试图以“报道”的形式熄灭这个早已被点燃的引线,可想而知,已经晚了。)横看此案,造成此类社会悲剧的不是别的什么,而是一种社会不信任。这个社会的信任机制早已完全崩溃。笔者举一个很平常的例子:我们可以从一些招聘会中得知,招聘的岗位有一个硬性要求:不是985或者非211大学毕业的学生不要。这说明了什么?反观一下这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就可以想象到,不是这样的大学培养出来的学生在质量上是“难以在企业心中受到认可”的。以此类推,社会的这种“评价”也是如此,在一个两岁的女童被碾后,还有生命迹象,求救之时,很多人竟然“不闻不问”,不是不信任是什么?如果真的按照党国英先生所说的“社会信任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那么我看这种“深化改革”倒是应该回归一点儒家的文化,将“中国人的良心”寻找回一点,以免再次发生这种骇人听闻的社会悲剧。
最后,我想说的是:社会正义的失常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不是开几个“讨论会”,“几个领导碰碰面,颁布几个强制性社会控制的条例”能挽救的,或者说单纯从“谴责”的层面上来从“已经糜烂的良知系统”上寻找一种“没有意义的安慰和救赎”。真正的需要的是,如何去把这种社会信任感重建起来,如果生活在一个“没有信任感”的社会,不仅仅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事件冒出,或许还有千万个“见死不救”的事件等着我们继续去“所谓的谴责”,到最后,受害的将是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作于兰州
作者系: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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