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在《公共政策》一书中将政策制定主体分为官方和非官方两大类:官方的政制定者是指那些具有合法权威去制定公共政策的人们,包括立法者、行政管理人员和司法人员;非官方的政策制定的人或组织,包括利益团体、政党和作为个人的公民。
执政党
在西方实行政党制度的国家,政党尤其是执政党是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核心力量之一。政党具有“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的功能,政党通过选举以及一系列的活动把民众以及利益团体的利益与要求转变成一般的公共政策方案,从而把政党的主张转变为政府的公共政策,这一过程是通过选举获得执政权力来实现的。政党在选举中为了迎合部分选民的需要,从而制定出“短视”的公共政策从而损害长远公共利益的实现,这种现象也是经常出现的。
利益团体
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认为“因兴趣或利益联系在一起,并意识到这些共同利益的人的组合”就是利益团体。西方国家的利益集团形形色色,有“体制化”利益集团,如行政机构、军队和教会等;也有结社性利益集团,如雇主组织(如美国的银行家协会、德国的工商大会、意大利工业总联合会等)、工会组织(如教育工会、产业工会、农业工会等);政治性利益团体,如美国的“军事一工业联合体”是政界、军界和企业界三边权力互相渗透的结果。
西方国家的利益集团通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来实现利益集团的利益。如在美国,许多公共政策是由利益集团、政府机构和国会小组委员会三方面共同制定的,因此,被称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铁三角”关系。同时,在美国的政治运作中,也有一种奇特的现象,就是行政组织有时会成为利益集团的利益守护神,变成“被俘虏的组织”,其中以“军事一工业联合体”最为典型,表现为美国国防部在制定有关武器的研究开发和制造的公共政策时,深受诸如洛克希勒、麦道等利益集团的影响,国防部的行政首长虽然名义上是海陆空三军的领导人,但他们通常都扮演着虚位的角色,实际上的控制力量是军火商和国防公司的合作。
总之,西方国家的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多种多样,其主要方式有:
(1)直接的游说和院外活动,包括在委员会的听证会上提供证据、与政府官员进行直接的接触、提供研究的结果,以及协助起草制定立法等。
(2)通过政治活动委员会向各候选人“发放”竞选赞助基金。
(3)人际交流,通过组织旅游、娱乐活动、一般的“闲谈扯皮”活动,以及在政府各部门和各组织间的相互结交活动等等。
(4)通过在司法系统进行有意识的诉讼活动,来迫使政策的改变。
(5)通过全民动员活动(主要是鼓动选民个人和竞选捐助者向有关政府机构人员写信、打电话或亲自拜访)来影响国会和白宫的政策制定。
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照该国的宪法享有权利与义务的个人。公民享有政治权利这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公共事务以及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权利。
公众表达民意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表达,如主动通过投书、请愿、申诉、示威、抗议等方式来进行;另一种是间接表达,如通过民意代表、利益集团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来表达。
民意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失去民意基础的公共政策最终要丧失其合法性基础并导致政策的失败。英国公共政策学者帕森斯(Parsons)认为: “公共政策是民意的功能表现,政策需求决定政策供给,事实上,那些被政策制定者注意,并且加以测量与处置的民意,更证实了这种论点:政策议程是民意与公共权力的互动结果。
如何看待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民意?首先是要重视民意,因为民意的本质是代表和反映公共利益,因此脱离了民意的政策制定也就意味着脱离了公共利益,这种失去基本民意的公共政策是不可能最终实行下去的;但是如果公共政策制定者毫无分析的全盘接受民意,一切跟着民意的感觉走,也是很危险的,也会导致“民粹主义”制定“短视的”公共政策从而损害民众的长远利益。
在西方国家,民众参与公共政策指定的形式主要是:
(1)社区组织:通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
(2)利益团体:通过参加各种利益团体,来表达和反映政策意愿;
(3)公听会:出席公听会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主要途径。公听会有两种:一种是立法型或咨询型;另一种是司法型或审判型。
(4)公民咨询委员会:由政府政策制定机关选择具有代表性并知识渊博的公民组成公民咨询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参与政策方案的选择。如在进行城市规划中,政府制定一套公民参与的程序,有些决策必须要由公民咨询委员会提出意见,否则的话,这项决策就不能通过。
(5)示威游行:以示威游行的方式,影响政策的执行,甚至改变公共政策是公民影响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重要方式。我国的政策制定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也非常重视听取民众的意见,反映民众的利益和要求,并积极推动民众的参与,如在制定价格以及其他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时通过召开听证会以及咨询会的方式由各方面人士共同参加政策制定。
大众传播媒介
大众传播媒介对与公共政策信息起到重要的传播作用,也可以说它是公共政策信息的重要的载体。随着现代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大众传播媒体对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影响越来越大,具体体现在:
大众传播媒体是及时报道与反映社会问题的重要渠道,有些社会问题经过传媒的报道,引起政府高层领导者的重视,这一问题就会较快的进入政策议程,并做出及时的决策,如广东的孙志刚案件就是由于新闻媒体、电子网络的报道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从而导致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和救助制度的建立。
由于公众对于大众传媒的依赖,因此,传媒对大众政策意愿有很强的导向作用。所以,西方国家的利益集团和其他组织都非常重视利用新闻媒体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来控制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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