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刘先生强调超越理境的具体落实,重新解释“理一分殊”,以示儒家宗教哲学的现代性与开放性。他认为,超越境界是无限,是“理一”,然其具体实现必通过致曲的过程。后者即是有限,是“内在”,是“分殊”。“理一”与“分殊”不可以直接打上等号,不可以偏爱一方,而是必须兼顾“两行”。兼顾“理一”与“分殊”两行,才合乎道的流行的妙谛。
刘先生重新诠释“理一分殊”有三方面的意义:第一,避免执着于具体时空条件下的分殊,陷入教条僵化。他指出,超越的理虽有一个指向,但不可听任其僵化固着。例如当代人没有理由放弃他们对于“仁”、“生”、“理”的终极关怀,但必须放弃传统天人感应的思想模式、中世纪的宇宙观、儒家价值在汉代被形式化的“三纲”及专制、父权、男权等。把有限的分殊无限上纲就会产生僵固的效果,以至于徒具形式,失去精神,甚至堕落成为违反人性的吃人礼教。如果能够贯彻理一分殊的精神,就会明白一元与多元并不必然矛盾冲突。到了现代,我们有必要放弃传统一元化的架构。今天我们不可能像传统那样讲由天地君亲师一贯而下的道统;终极的关怀变成了个人的宗教信仰的实存的选择。这有助于批判传统的限制,扬弃传统的负面,打破传统的窠臼。第二,鼓励超越理想的落实,接通传统与现代。
刘先生指出,今日我们所面临的时势已完全不同于孔孟所面临的时势,同时我们也了解,理想与事实之间有巨大的差距。我们要在现时代找到生命发展的多重可能性,采取间接曲折的方式,扩大生命的领域,容许乃至鼓励人们去追求对于生、仁、理的间接曲折的表现方式,这样才能更进一步使得生生不已的天道实现于人间。如此,以更新颖、更丰富的现代方式体现传统的理念。超越境界(理一),好比“廓然而大公”、“寂然不动”、“至诚无息”;具体实现的过程(分殊),好比“物来而顺应”、“感而遂通”、“致曲”(形、著、明、动、变、化)。生生不已的天道要表现它的创造的力量,就必须具现在特殊的材质以内而有它的局限性。未来的创造自必须超越这样的局限性,但当下的创造性却必须通过当下的时空条件来表现。这样,有限(内在)与无限(超越)有着一种互相对立而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通过现代的特殊的条件去表现无穷不可测的天道。这样,当我们赋予“理一分殊”以一全新的解释,就可以找到一条接通传统与现代的道路。第三,肯定儒家传统智慧、中心理念与未来世界的相干性。刘先生通过对朱熹的深入研究指出,“仁”、“生”、“理”的三位一体是朱子秉承儒家传统所把握的中心理念,这些理念并不因朱子的宇宙观的过时而在现时代完全失去意义。
朱子吸纳他的时代的宇宙论以及科学的成就,对于他所把握的儒家的中心理念(理一),给予了适合于他的时代的阐释(分殊),获致了独特的成就。今天,我们完全可以打开一个全新的境界,以适合于现代的情势。刘先生把儒家的本质概括为孔孟的仁心以及宋儒进一步发挥出来的生生不已的精神,倡导选择此作为我们的终极关怀,并以之为规约理想的原则,同时对传统与现代均有所批判。他认为:儒家思想的内容不断在变化之中,其仁心与生生的规约原则,在每一个时代的表现都有它的局限性,所谓“理一而分殊”,这并不妨害他们在精神上有互相贯通之处。每一时代的表现,都是有血有肉的。儒家的本质原来就富有一种开放的精神,当然可以作出新的解释,开创出前人无法想像的新局面。这当然只是适合于这个时代的有局限性的表征而已,不能视为唯一或最终的表现。后人可以去追求更新的、超越现代的仁心与生生的后现代的表现。
刘先生指出,培养哈贝玛斯(J.Habermas)所说的交往理性,求同存异,向往一个真正全球性的社团,同时要反对相对主义,肯定无形的理一是指导我们行为的超越规约原则。我们所要成就的不是一种实质的统一性,而是卡西勒(E.Cassirer)所谓的“功能的统一性”。通过现代的诠释,对于超越“理一”的终极托付并无须造成抹煞“分殊”的不良后果。但是对于“分殊”的肯定也并不会使我们必然堕入相对主义的陷阱。这是因为我们并不是为了“分殊”而“分殊”,人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理性的具体落实与表现,虽然这样的表现是有限的,不能不排斥了其它的可能性,然而彼此的精神是可以互相呼应的。宋儒“月印万川”之喻很可以充分表现出这样的理想境界的情致。
总之,刘述先沿着牟宗三、方东美等人的思路,从存有论和宗教哲学的角度阐明儒学的内核,强调儒家仁心与生生精神可以作为现代人的宗教信念与终极关怀,通过对传统与现代的多维批判,肯定儒家思想的宗教意涵有着极高的价值与现代的意义。他着力论证、开拓并辩护了“超越内在”说,并通过“两行之理”、“理一分殊”的新释,注入了新的信息,使之更有现代性和现实性,肯定超越与内在、理想与现实的有张力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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