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共同原因:本人死亡;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二)委托代理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委托书中约定待某一代理事项完成后代理关系终止,而在被代理人死亡时,该事项尚未完成的,代理人继续代理活动。
(1/2) 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
(一)共同原因:本人死亡;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委托代理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三)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指定代理的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 3.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2/2) 被代理人死亡后下列行为仍然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继续为代理行为。 (2)委托书中约定待某一代理事项完成后代理关系终止,而在被代理人死亡时,该事项尚未完成的,代理人继续代理活动。 (3)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全体承认的代理行为。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代理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