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党和国家机关中担任过重要职务的资深经济学家杜润生日前撰文说,从中国政治、经济大局出发,为调动亿万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亟需给农民创造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其中,土地制度是第一位重要的。中央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赋予农民长期的土地使用权,现在应进一步给予法律保障,把从公有制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以法律形式肯定它是一个经济主体,一种物权,应按私人财产给予保护。我们过去说,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现在我们提出,农民土地使用权作为私人财产,其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使用权可以说是准所有权,它包涵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还有抵押权、入股权、转让权等多种权利,这些权利在立法时将界定请楚,形成法律依据。文章说,中国有9亿农民,占了总人口的很大比重。如果我们能给农民一个很好的制度环境,就能够把他们的一切创造潜力发挥出来。过去只是不明确的使用权,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以占世界7%的土地使占世界22%的人口吃饱穿好;今后还准备养活16亿人口。文章说,家庭承包制已经过半个世纪时间的考验,结果证明它比集体农庄制度要好,也比纯粹的小农经济好,因为保留了土地的公有制,可以避免私人垄断土地的危险。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力,应将使用权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政策层面转到法律层面。
[主持者言]杜老以80多岁的高龄,对中国的改革却仍持有如此清醒而敏锐的认识和见解,常常令我们后生之辈汗颜。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与中国城市企业改革比较起来,前者具有一种“先天”的优势,这就是由于土地的特性,决定了这一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完全可以分离的,而其他任何生产资料几乎都不具备这一特点。自1978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改革以来,至今有20多年过去了,该是实行“再改革”的时候了。现在人人都认为,农民的收入增长太慢是阻碍中国经济未来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要解决这一问题,正如杜老所指出的,土地制度的再改革是“第一位重要的”。现如今的中国农村改革,与20多年前的那次伟大改革正好处于“螺旋式”的同一条垂直线上,就看能不能再现当初邓公那样的“大手笔”了。
来源: 《中国市场经济决策信息咨询网络特供信息》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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