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中有一个孩子埋葬着
我十五六岁时,至今犹不能不承认当时的善于钟情,我钟情于一对夫妇,男的是军官,女的是闺秀,男的肤色微黝而润泽,躯体遒健,脸是罗马武士的所谓刀削似的风情。他的眉眼就是战争,他的笑靥就是战后的和平。女的恰好是颀长白皙,莹润如玉,目大而藏神,眉淡而入鬓,全城人都不住地惊叹她的柔嫩,我知道历史上有过美女被众人看死的事,真恨这么多的人不罢不休地谈论她,她要被谈死的。
这对夫妇来我家作客,我视同庆节,单单是他的低沉而甜美的嗓音和她的清脆婉转的语调,就使整个客厅又温馨又幽凉。
军官夫人天性和悦,色笑如花,隐隐然看出我对她的崇敬,在谈话中时常优惠我。军官才智过人,他明白我的痴情,悄然一瞥,如讽嘲似垂怜,偶尔对我有亲昵的表示,我决然回避――知道自己的爱是绝望的,甘心不求闻达,也无福获得酬偿。爱在心里,死在心里。
一年后,他们带来了男孩。
三年后,那男孩的出奇的可爱,人人都看见了,人人都道从来不曾见过如此聪明美丽的孩子。但是我想,唯有我能看出,他是如何机巧地把父亲的雄伟和母亲的秀雅调融得这样恰到奇妙处。父、母、子三个都不是神仙,在形象的价值上,对我却是一部终生难忘的传奇,后来确实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三位一体。
孩子有母亲莹白细腻的肤色,因为幼稚,更显得弹指欲破的娇嫩,幸好由他父亲的刚性的轮廓蕴在内里使这姣媚成为男孩的憨娈,使人无从误认他为女孩。中国人真是愚蠢,往往把长得貌似美女的男人评为俊物,而把充分具有男子气概的人视为粗胚。那军官的美,便是为当时人所忽略的,至多觉得他神气、威严,却全不见他的 丽,他的温茂,犷野中丝丝渗出的柔驯。而军官夫人的美是一致公认的,孩子的美也是见者无不称异称羡。以拉斐尔的笔致之柔,达芬奇的笔致之精,都没有一次能把孩儿的美表现在画上,所见的小天使,童年约翰童年耶稣,无一足以使我心许为美,就是和他们自己所画的别的少艾妇女来比,在美的高度纯度上也是不相协调的。完全可以断言,全世界古今所有画家都不胜任画小孩,小孩是比花和蝴蝶更无法着笔的,因为我见过那军官夫妇的孩子,他的美足以使任何画家束手,他的笑容尤其使我狂喜、迷乱――所谓美人,是以他或她的笑来作终极评价的,美的人笑时将自己的魅力臻于顶点,这是真美人。反之,平时很美,一笑反而不美,这就不是真美人,这个“美中不足”太大,太严重,致命,否定了他或她的原有的功能和价值。
这孩子除了各种极美的笑容,他哭,他怨,他恼怒,他淘气,表情全都异样的魅人,尤其是哭,即使涕泪滂沱,也是别具风韵,甚至使我想到“没有比他的哭相更好看的了”,当然我不敢惹他哭,他一哭我就大慌大忙。他睡着了,我呆呆地守在枕旁,用目光爱抚他的脸,他整个完美的身,幼小的埃特美恩,希腊神话真是知人心意,以为最美的人最宜于睡着让人观赏,只有希腊的智慧才懂得体贴美,体贴爱美的人。形象确是高于一切,人类除了追求形象,别的也真没有什么可追求――我在少年时,本能地得到的就是后来用理性证实的美学观念,知识并没有给我什么额外的东西。
因此,安徒生尝到过的尝够了的“自惭形秽”之苦,当时同样弄得我心力交瘁,真愿和光同尘不复存身。后来我在这一点上深深同情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终生饮这推不开的苦杯。再多的艺术成就也补偿不了他们至死方休的憾恸。
每当这一家三人翩然莅临,灯明茶香,笑语融融,我不过是小主人,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一个暗中的戏迷,悄悄地发疯。自从有了美丽的小客人,我得救了,把对他的父母的情爱转汇到他身上。在军官夫妇的面前,自尊心使我誓不泄漏心里的潮声,礼节又形成重重隔阂,少年人对成年人的天然的恐惧,使我处处有所戒备。自从孩子来了,我便能以孩子之心与之亲近,背着他去花园登假山,偎着他讲故事,逗乐了,他会吻我,搂着我的脖子命令保姆“走开走开”,我是胜利者,他父母信任我:“给你了,别累着你!”我自然明白这是一本借来的书,到时候,就得归还。
半年好韶光,三五次的翩然莅临,是我少年时代的最佳回忆。我有一个乖戾的念头:如果这孩子面临灾祸,我可为之而舍身,自认我这一生那样也就完成了――这是一个被苦于无法表示的爱,折磨得嫉妒阴惨酷烈的少年的怪念头,不知世上有没有另一个人也曾如此经验,如有,我是欣慰的,若无,我也欣慰,因为我已证明了人是可能具有无欲望无功利观念的单纯的爱,即使只是一念之诚,确实是有过,而且不谙世故的少年人可能会去实行的。
此非传记,我不写出那军官一家三人的姓名。这不是小说,我免去了许多本也值得编纂的情节。更未可说是我的自白,我殡殓了当年更凄苦更焦灼的不可告人的隐衷――可惜,也真可惜。平凡化了,也真是被我平凡化了,一半是由于我的宿命的无能,另一半是由于艺术的宿命的无能,试想如果用传记,或者假借形容词和韵律来汇写三首诗,会是什么?会像把水藻捞上岸来,全无生气,不论是用自然主义、浪漫主义、超现实主义的手法都要牵连许多不属于他们的美的其他东西。他们也一样有缺陷,有坏脾气,有心地不洁的一角,有莫名其妙的与他们的形相不一致的种种切切,我写这些作什么?艺术上有所谓残缺美这回事,生活中则不然。标准美人又是最乏味,不可能有独一无二美到沸点冰点的异人。世界性的选美活动是闹着玩玩的,美不能上天平,有度量衡的地方没有美。我少年时看到的一男一女一小孩,是三种美的魅力,正符合我的审美观念,是幸事、是憾事,总之有这么一回事。至今还觉得这三种美丽借着回忆使我怦怦心动。人的形象之美难得有几种被艺术家固定在艺术品上,人的肢体之美,以希腊雕刻表现得最如意,而人的面颜之美,艺术就无法留驻了。拜伦很明白一个英国乡村少女的红晕,有时真是比大理石的雕像更不可思议。拜伦本人的肤色就精妍得宛如云石中点了灯(我相信司汤达不致言过其实,恐怕还是言不能过其实哩)。拜伦叹道:“荣名呀荣名,最后赢得的无非是丑陋的雕像一尊!”愿世人不要迷信艺术,那不在艺术之中而在艺术之外的美,常有值得爱恋的。这样才不致屡屡错失歆享的机缘,不致老是用一只脚在世上走路,为何不把另一只完好的脚放落着地,潇潇洒洒地走到尽头呢。
“人”和“艺术”一样美;艺术纯粹,人不纯粹。倘若我把那军官那夫人刻皮刻骨地写下去,那将是咎由自取,所以我悚然停住。那孩子较为纯粹,近乎艺术品,然而他随着成长而混入杂质,像他的父母一样不再纯粹,甚至还不如其父母。
一个上午,有人来我家,报告那军官的儿子急病,极危险!我立即要去探望,但他家除了医生护士,概不会客――!
傍晚,有人来报:孩子死亡!
过了一年,记得是个雨夜,有人来我家,详细地讲了军官夫人所乘的船被风浪打翻,她淹毙在船底下――尸体是捞到的……
我一心一意想象那军官如何对待命运,听人说,孩子病危时,他焚香点烛,跪在天井里不停地叩头叩头,满额血肉模糊。而妻子的死,没有人告诉我他怎么样,只知他没有死,没有疯,必然是过着比死比疯更受不了的生涯。
我曾想:在他亡子丧妻的日月中,他需要我的爱,我能有助有益于他,分担他不堪承受的双重痛苦。
我又曾想到:谁能弥补他所失去的一切,我悉心服侍,日夜劝慰,无微不至地守护照顾他,也不能补偿他的妻子儿子的爱,那是绝不相通的感情,我作为他的朋友也不是――所以我对于他是无用的,无意义的,无能为力的。
结果,我没有去访问他――生活不由人,帝王将相也都是生活的奴才。
从此我没有见过他。也许又见过他一次,战后,和平的街上,熙熙攘攘的众人里,有一背影极像是他,在我一刹那的呆望中不见了,如何寻找?
从来没有在别的孩子的脸上身上重见那军官的儿子的美,所以我一直不喜欢小孩,我已经吻过世界上小孩中的杰出的一个,我不能爱不如他太多的那些孩子。后来我在热带爱过另一个与他不同类型的野性的男孩,那又是一回事了。
我的心中有一个孩子埋葬着,四十年――
(摘自木心《爱默生家的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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