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井离乡的马铃薯们,随着新航线的开辟,漂洋过海,来到了欧洲。但谁也没料到,在南美洲受到盛情追捧的马铃薯到了欧洲却被贬斥为魔鬼,关进黑暗的大牢,前途一片渺茫。它们真的没有出头之日了?还是命运只是跟它们开了一个玩笑?
最开始马铃薯生活在南美洲,那里是低纬度地区,海拔高,有充足的日照,气温低。而欧洲大陆却不具备这些条件。马铃薯在欧洲的种植与传播都不太理想,不得不说是受到了以上这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两个世纪以后,欧洲才解决了这一问题,真正培育出适应本地气候的马铃薯品种。但是地理条件的不适只是马铃薯受到冷遇的一小部分原因,文化上的排挤才是它过得不好的真正原因。
首先,马铃薯是来自美洲的安第斯山脉,那里是被欧洲人殖民统治的地方,欧洲人瞧不起那里的印第安人,认为他们是一个落后、没有开化的下等民族。他们不但对印加人嗤之以鼻,更是认为这种未开化民族吃的食物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甚至说是给魔鬼吃的食品,于是连带着把马铃薯一起打入了冷宫。这种文化与思想上的约束,不仅导致被印加人奉为神灵的马铃薯错过了欧洲人的餐桌,更为屈辱的是,它们被送到了猪圈,变成了猪的食物。当然,猪不像人,它们非常欢迎马铃薯的到来,它们明白马铃薯是一种不可多得的食物,这实在是太合它们胃口了!猪本来就是杂食动物,它们最爱吃的是根茎类作物,它们的鼻子天生就是用来拱开厚厚的土壤,搜寻营养丰富的根类或块茎。这下好了,不用它们努力,马铃薯全掉到它们碗里来啦,就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而且猪对马铃薯也没有文化上的歧视,于是长途跋涉到达欧洲的马铃薯马上变成了猪的饲料。
其次,马铃薯是从地下挖出来的食物,欧洲人认为它是黑暗的、异教的,也是邪恶的,这从当时各国对马铃薯的称呼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来。意大利把它称为地豆,法国则称之为地苹果,德国则称之为地梨。大家都是在自己已知和熟悉的蔬果里选择一样与其相近的,再加上一个地下生长出来的属性作为名称。在欧洲人的风俗习惯里,这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欧洲人更信仰谷物,尤其是小麦。美国人迈克尔·波伦在《植物的欲望》中写到17世纪以前人们对马铃薯的看法,曾这样描述过:“小麦是向上指,指向太阳和文明,马铃薯却是向下指,它是地狱的,在地下看不见地长成它那些没有区别的褐色块茎,懒散地长出一些藤叶趴在地面上。”如果欧洲人喜爱的小麦让人联想到的是阳刚、高贵,那么马铃薯则让人联想到黑暗、低下等种种不堪。
另外,除了文化上非常重要的原因,马铃薯受到冷遇与其自身也有点小关系。马铃薯的长相确实有点寒碜,表面上又坑坑洼洼,从欧洲贵族到老百姓都不大能接受它。这样一个完全外来、可以吃的新物种,长在地下不说,长相还如此丑陋,是不大能让人接受。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准备将它当做食物吃入口中,却又接连发生状况。当欧洲人把马铃薯切开以后,他们便发现没过一会儿,马铃薯就变黑了。这是因为马铃薯被切开后接触了空气,发生了氧化,切面变黑。食物自己会发黑,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它肯定有毒,就像中国人用银器测试饭菜里是否有毒,也是根据银器是否变黑作出判断。现在众所周知,马铃薯变黑并不影响食用,营养不会损失,吃了也不会伤害身体。但是对于第一次准备食用它的人们来说,确实有些提心吊胆。但当这种感官上的不适恰恰又与一些真实案例联系起来时,才是真正叫人可怕的。关于马铃薯的谣言就像狂风暴雨一样席卷了欧洲。
马铃薯在16世纪传入欧洲时,不少是野生种,味道没有那么好,还带有它没驯化之前的“野性”,也就是龙葵素含量比较多。印第安人也是经过了长时间的驯化和付出不少生命代价后才完全弄明白个中原委。但是对马铃薯相当陌生的欧洲人,由于没有正确的引导,又重蹈了一次征服马铃薯的悲惨道路。对如何食用马铃薯一无所知的欧洲人,有的吃了它的浆果,有的则生吃了它的块茎,还有的甚至吃了已经变绿了或者带芽眼的马铃薯,龙葵素迅速进入了这些人的体内,导致了神经中毒。于是,马铃薯被定性为“邪恶的植物”。而人们还把中毒后的症状加大渲染,说成是遭到了魔鬼的报复。欧洲人更是以《圣经》上对马铃薯只字未提作为证据,对可怜的马铃薯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抵制。是的,欧洲人不同于印第安人,在经历了相同的事件后他们选择了与马铃薯分道扬镳。在接下来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马铃薯只是给下等穷人或者牲畜吃的食物,而在更多的地方,它的种植和食用都遭到了明令禁止。比如法国和英国。
英国下令不能吃马铃薯的这个故事简单而又可笑,可以说这是一个乌龙事件。当西班牙人从南美洲带回马铃薯献给他们的国王时,英国的探险家和历史学家——拉雷格爵士也干了同样的事。他从美洲探险回来后,带回来了一些马铃薯,种植在了自己的庄园里。他为了向女王献殷勤,就把整棵马铃薯连根带叶的全献给了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并告诉女王这是可以吃的食物。女王接受了拉雷格爵士的进贡,她非常高兴,宴请了四方来宾,把整株马铃薯交给了她的厨师。然而作为伊丽莎白陛下的厨师,他虽从没有见过这种蔬菜,也完全无从下手,更不知道它的做法,但是他是不会放下自己的身段去不耻下问的。于是厨师自作主张地把马铃薯块茎给扔了,把它的叶子、茎杆烹饪了,总之,他完全将它当做是一种青菜处理了。这下糟了,事情很不妙。马铃薯全身上下能吃的就是它的块茎,除了块茎,它的叶子、茎杆都是有毒的。当大家开心地吃下这种新奇的食物后,纷纷感到身体不适,他们全都轻微地中毒了。不明真相的女王发怒了,说马铃薯是有毒的,不能食用,于是马铃薯被禁了,这件事情也被传得沸沸扬扬。既然女王都说马铃薯是有毒的,不能吃,再加上民间发生的中毒事件,人们便把马铃薯有毒认定为事实,对它的误解也越来越深。马铃薯的境遇可以说是雪上加霜,它在英国遭到了全面抵制。
而在法国,人们甚至都没有可信的事实根据,便迷信地把马铃薯划到了魔鬼的阵营里。
在法国,很多人认为吃马铃薯会引发麻风病、梅毒、猝死和性狂热。而在一个叫贝山崆的城市里,市政府发布了严厉的法令,禁止种植马铃薯。“鉴于事实上马铃薯这种有害物之使用,将引发麻风病,兹予以禁止;私自种植,将罚重金。”马铃薯会引发麻风病这样的说法竟出自政府之口,这样一来,百姓不信都不行了。面对官方批文,马铃薯也毫无办法,它们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了。法国人从此便更加认定马铃薯是魔鬼和巫婆造出来的东西,用来欺骗和蛊惑人类,于是他们宁愿饿着,也不愿意食用马铃薯。法国人称马铃薯为“妖魔的苹果”。
在当今的文化中,还留下了当时人们对马铃薯的偏见的印记。西方国家至今仍使用“沙发马铃薯(couch potato)”来形容整天泡在电视机前的人;还用“马铃薯头(potato head)”这个词来表示傻瓜的意思。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马铃薯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走上了一条“不务正业”的道路。
除了作为穷人和牲畜的食物,马铃薯在其发展之路上找到了其他的突破口。马铃薯在刚到达西班牙的时候,就成了皇宫贵族庭院里的稀有观赏性植物。后来,人们又逐渐发现,马铃薯可能具备某种药用价值。马铃薯茎叶在切开之后会有一种浆液渗透出来,人们就将这种浆液当做一种药物来使用。有的医生认为马铃薯的这种浆液能医治溃疡,比如皮肤哪一处有溃疡,涂上这种浆液就能使情况好转。还有一种说法是,烫伤后将马铃薯的皮贴在伤口上面,这个伤口即能愈合。马铃薯的这种使用方法不管有没有可信的科学依据,仍旧传了开来。
当然,人们还发现了一个关于马铃薯更为真实可靠的价值所在。在花园里被当做观赏植物两百年之后,人们发现了马铃薯的营养成分是谷物的双倍,更重要的是它含有的维生素C能防治当时不容易治愈的坏血病。在当时,坏血病对于出海的船员来说是种很可怕的疾病,是一种不治之症,一旦染上随时都可能送命。而在那个大航海时代,出海已经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了。船员出海时间都比较长,一般蔬果肉类放在船上都会腐烂,船员的食物以腌制的鱼和肉为主,再加上一些腌菜罐头为辅食。而这些食物都缺少维生素C,这恰恰是诱发坏血病的决定性因素。当时,人们发现柠檬里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船员可以用浓缩的柠檬汁来缓解这一症状。但是由于柠檬价格昂贵,成本过高,政府并不推崇。所以坏血病也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马铃薯含有维生素C的这一发现就如一剂良药,给航海者注入了一剂救命针。马铃薯成本低廉,又是防治坏血病的良方,于是成了航海者出行必备食品,同时也被药剂师所重视,从宫廷贵族花园走向了各国的医药试验田。
在马铃薯加入医疗救助队伍之前,其实它还当过一次真正的救世主。1566年,荷兰爆发了反抗西班牙统治的起义,几年之间大部分国土得以解放。1574年,西班牙舰队直接包围了荷兰的起义中心莱顿城。荷兰起义军苦苦地等待着援军的到来,在城中坚守了3个月。守城最为艰难的就是解决粮食问题,3个月的时间,他们早已把所有食物吃完,甚至连猫、狗、老鼠都吃完了!在莱顿城的士兵与市民奄奄一息之时,援军到了,将西班牙的舰队一举击溃。城中被围困的人们一涌而出,饥肠辘辘的他们冲向了郊区,寻找西班牙舰队留下的食物。人们只找到了一些马铃薯,还有大量的胡萝卜和洋葱。虽然当时荷兰人还不知道马铃薯是什么,但是饥不择食的他们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他们把这三种食物一起煮熟,每人分一份来充饥,结果却发现这道菜肴美味无比!荷兰人一致认为这是“平生最好吃的菜肴”。1581年7月,荷兰独立,他们将这道菜定为“国菜”,并规定每年的10月3日全国人民都要吃“国菜”,以忆苦思甜。
马铃薯在关键时刻一如既往地发挥了自己非凡的价值,一跃成为“国菜”,获得国家级的殊荣。可惜,荷兰对于欧洲大陆来说,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它只不过曾经是西班牙的一块殖民地,殖民者更不会因为殖民地人民追捧一种食物而去试吃。
欧洲大陆土地广袤,人口众多,在众多人民当中,总会有人不畏惧流言蜚语,挺身而出,成为一个国家中第一个吃马铃薯的人。
约拿斯·阿尔斯特鲁玛雕像
在瑞典的哥德堡市中心的一个小广场上,矗立着一座青铜像,这个铜像人物就是瑞典第一个吃马铃薯的人。他是个标准的瑞典人,有着明显的轮廓、长卷发,神情平淡,一身贵族装扮。他像在思索些什么,像马铃薯那样沉稳、安静。他就是约拿斯·阿尔斯特鲁玛,著名的吃马铃薯者。
1685年,约拿斯出生在哥德堡附近的阿灵索斯,一个人口众多的穷人家庭。由于家庭原因他很小便开始工作。在工作中他结交了一个好朋友叫做约翰。约翰在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个杂货批发商那里当会计,出于朋友义气,他给约拿斯在批发商那找了份抄写员的工作。于是年轻的约拿斯就到了斯德哥尔摩和好朋友一起工作。后来,约翰和批发商的女儿私订终身,计划离家出走逃往伦敦。约翰把这件事告诉了约拿斯,恰巧约拿斯正好想周游世界,两人一拍即合。三个年轻人偷偷地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在一个星期天,趁着老板正在教堂向上帝忏悔时,他们登上了前往伦敦的一条大船。老板得知后,出动了一条海关船到处搜寻,结果船上的一位大副帮助他们躲过了检查,他们成功地逃到了伦敦。
到了伦敦,约翰开了个小公司,自己当了老板;而约拿斯还是四处打工,直到多年以后,才自己成立公司。他的公司,主要是向瑞典出口英格兰羊毛,以供应瑞典刚刚起步的纺织业。为了躲避荷兰关税,1723年8月的一个晚上,约拿斯坐上了一条前往瑞典的船。他只带了几个专家,一些纺织设备,还有一袋马铃薯的种子。1724年,约拿斯·阿尔斯特鲁玛又回到了哥德堡。他居住在了哥德堡附近的一个小城市,他在自己家的庄园里,种下了一些马铃薯。马铃薯收获以后,他便大胆地将它们吃掉了,他成了整个瑞典第一个吃马铃薯的人。与此同时,他四处推广种植和食用马铃薯这种食物,并将马铃薯产量大、营养丰富等特点告诉大家。并且约拿斯还规范了瑞典语中马铃薯的叫法。以前马铃薯在瑞典有许多名称,有的叫土薯,有的叫地苹果,约拿斯借用英语的名字,称之为“potato”。
经约拿斯宣传,瑞典慢慢开始种植马铃薯,人们也开始吃马铃薯了。在土地广袤而肥沃的瑞典推广种植马铃薯不成问题,但是,这些维京海盗后裔的饮食习惯是很大的问题。瑞典人一向是以肉类和鱼类为主,比如马肉、羊肉、猪肉、鲟鱼和鲱鱼,所以他们的菜谱中大部分都是腌肉和腌鱼。他们的蔬菜则是菜根,那种硕大而坚硬的大菜头。这种饮食习惯培育出了高大强壮,性格粗犷,骁勇善战的北欧人,而马铃薯在煮熟后变得软绵绵,不太符合他们的性格和饮食习惯,所以马铃薯在瑞典的推广也遇到了一个瓶颈。
马铃薯从南美洲来到欧洲后,经历了几次起起伏伏,每当看似有翻身的希望之时,命运又会给它戴上更沉重的枷锁。这一切仅仅只是马铃薯在欧洲历史上书写的开篇,那么,马铃薯在欧洲的旅途中还会遭遇什么样的波澜,它又将如何扭转乾坤,将自己再次推上欧洲历史的舞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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