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包含了构成和维持活细胞所需要的全部信息,不仅如此,它还包含了繁殖自身的能力和信息。DNA是一个活的分子,是任何生命活动的最原始的决定力量。
但是人类认识DNA这个最重要的生物大分子的存在和它的意义却走过了漫长的道路。
1869年,年仅25岁的瑞士青年化学家米歇尔(J.F.Miescher)在医院里包扎伤口的绷带上搜集到的白细胞中发现了一种白色、含糖并呈微酸性的高磷大分子物质,他称之为核素(nuclein)。不久,他和他的学生奥尔特曼(R.Altmann)弄清这种酸性物质是由五碳糖、磷酸根和生物碱基组成的,并正式提出核酸(nucleic acid)这个名词。1920年以后,人们知道核酸分为两种: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ibonucleic acid,RNA)。前者主要在细胞核内,后者主要在细胞质中。
米歇尔在51岁时死于结核病。病故前三年他在一封信中说:“大的生物化学分子常常以类似的形式重复存在,却又不完全一样。这种结构赋予生物大分子一种载负遗传信息的能力。就像任何一种语言的文字和概念都能用24或26个字母来表达一样。”看来这种猜测可能是在暗喻他所发现的核酸,可是正如他的同时代人贾德森(H.F.Judson)指出的那样,米歇尔的话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所举的两种生物大分子又是白蛋白和血红蛋白。这表明米歇尔并没有想到核酸是遗传物质。
1928年J.F.格里菲思的转化试验导致了1944年艾弗里等的经典工作,提出了DNA是遗传信息载体的思想。然而,人们对于DNA是否具备作为遗传信息载体的条件是有疑虑的。从艾弗里的工作到沃森和克里克提出DNA双螺旋结构模型差不多还有10年的时间,这段时期是有关DNA的三方面工作融合所必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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