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普基础设施的性质
科普公共基础设施是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重要平台。公众通过利用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了解科学技术知识,学习科学方法,树立科学观念,崇尚科学精神,提高自身的科学素质,提升应用科学技术处理实际问题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从内涵上看,科普基础设施是拥有科普功能,面向公众开放,可供公众欣赏、学习、体验科学活动的活动场所。
从属性上讲,科普基础设施是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公共设施,是用来承载、展示和传递科普知识和信息的社会性基础设施。
科普基础设施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和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科普基础设施的分类
《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中所涉及的科普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科技类博物馆、基层科普设施、数字科技馆以及其它具备科普展示教育功能的场馆等类型。
科技类博物馆,主要指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为主要功能,主要展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以及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内容的博物馆。大体上可以分为科学技术馆(科学中心)、自然类科学博物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地质博物馆、生物标本馆等)、行业(专业)科技博物馆(工程技术博物馆、医药博物馆、农业科技博物馆等)三种主要形式。
基层科普设施,主要指在我国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范围内进行科普展示、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普场馆(所),如科普活动站(活动中心或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科普园区、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科普大篷车等。
数字科技馆,主要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开发相关网络科普资源,以互联网为平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的科普基础设施,如数字科技馆、科普网站、综合网站的科普频道等。
其他科普设施,主要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文化馆、青少年宫等文化、教育类场馆;动植物园、海洋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陈列室或科研中心、天文台、气象台、野外观测站等;企业、农村等面向公众开放的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展览馆等;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等。
科普基础设施也可以分为公益性科普设施和经营性科普场馆,经营性科普场馆能够通过市场的机制获得长期发展。
我国科普基础设施类型多样,形态各异,具体也可分列为以下几种:
(1)综合类科技馆、博物馆;
(2)专业类科技馆、博物馆,包括地质、航空航天等专业科技馆;
(3)科技教育中心,包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4)科技名人馆;
(5)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
(6)各类动植物观赏景区,包括动植物园、海洋馆、林艺馆;
(7)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
(8)科技型企业;
(9)工业、农业科技园、科技种养示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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