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伦多夫(又译达仁道夫)的冲突理论写于1991年,此时整个世界处于一个大的动荡之中。东欧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解体,使得社会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处于低潮;与此同时,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和自我完善,马克思主义认为的“被剥削与被压迫”的工人阶级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有很大改观。在这种背景下,政治地位、剥削与压迫等政治敏感问题可能被忽视,人们可能更加关注的是社会生活领域的不平等。达伦多夫认为现实的社会,工人阶级中“绝大多数的人没有进行政治革命,却找到了一种完全可以忍受的生存”[29]。
1.社会冲突的根源
在《工业社会中的阶级与阶级冲突》中,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在于特定的社会结构,即社会权威结构。这种冲突是怎么产生的呢?他认为,社会是一个动态的非稳定过程。由于资源的稀缺,导致围绕争夺资源而发生各种矛盾和冲突。[30]
关于社会冲突的发生机制,达伦多夫指出,社会充满着对立、冲突、躁动,社会冲突来源于社会结构本身,因而冲突是社会的一种常态,如果不能得到较好的调节,在经过酝酿和积累后,最终会以更激烈的形式爆发出来。他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物质性原因,权力、资源等报酬的分布不均;第二个是非物质性的原因,指的是价值观、信仰的不一致。[31]
达伦多夫认为,强制性权威结构普遍存在于任何社会中。权威机构的社会要求无权威者服从。然而,无权威者并不愿意被统治与支配。为了提升自身的地位与利益,无权威者便与权威者争夺权力,这样冲突就不可避免。他在前言里明确指出,“现代的社会冲突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32],其核心在于应得权利和供给所导致的冲突。
达伦多夫按强烈程度不同,把冲突区分为低烈度、低强度和中烈度、中强度以及高烈度、高强度的社会冲突形式。其中,作为一种最激烈的冲突形式,革命对社会的影响最具毁灭性。达伦多夫认为,阶级斗争看做是社会冲突的一种极端形式,当时阶级斗争并不是必然的。“也许曾经一直有过阶级冲突,然而阶级冲突并非总是占统治地位的纷争形式,而且在未来,也必然不是总占统治地位的纷争形式。”“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虽然都是冲突的历史,但是并非——无论如何并非必然——是阶级斗争的历史”[33]。达伦多夫认为,“各种群体为争取横向的(民族的、文化的)包容或排斥的斗争,不能描写为阶级冲突,或者说,无论如何不能主要描写为阶级冲突”[34]。
正如齐美尔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冲突是社会活动交往形式的一种,冲突是普遍存在和不可避免的,冲突既是利益冲突的反应,也是社会行动者本能的反应,冲突并不一定引起社会各系统的崩溃和变迁。冲突是促进社会有机体团结和统一、保持社会系统整体完整的过程。冲突和合作都具有社会功能,一定程度的冲突是社会群体形成和群体生活持续的基本要素。
2.冲突的化解
在达伦多夫看来,唯有扩大应对权利,才能解决上述矛盾。然而,权威者并不愿意拱手相让,为此,民众只有发动相应的革命和社会运动。例如,法国革命就是新型的资产阶级为了获得应得政治与社会地位而发动的一场社会革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工业革命,则是为了满足其生活物资上的需求,而在技术和生产规模上的扩大供给。“工业革命首先是一场供给革命,它最终导致国民财富的巨大增长。另一方面,法国革命是一种应得权利的革命。它最终确立了人权和公民权进步取得一个新的阶段。”[35]显然,工业革命推动了物质生产的提高,使人们摆脱贫穷进入富裕的状态;社会革命实现了公民权利上的发展,推动人们在社会生活与政治领域的平等。
冲突的调节与特定利益相关者在政治与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与立场相关。在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人,往往采取各种方式与手段阻止冲突。然而,这种阻止的做法只能进一步使矛盾隐藏到表层之下,社会矛盾得不到缓解与释放;在被压制的状态下,如果社会冲突一旦爆发,就常常采用暴力形式。实践表明,如果当权者能够提供开放的社会与政治结构,让各种利益表达的渠道畅通,那么暴力冲突就会减少。
对此,达伦多夫提出了化解社会冲突的各种对策。一是要达成共识,利益相关各方均要有协商谈判、解决问题的共识;二是要建立各种组织,包括协调各种冲突的谈判机构、仲裁机构等;三是约定规则,也即处理相互矛盾要与冲突的法律规章。
达伦多夫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冲突,就必须协调好应得权利与供给的矛盾。然而,他并不认为扩大供给就能解决冲突。虽然扩大供给这备受重视的,然而,应得社会地位的认可以及权利问题的解决则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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