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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体加速度波峰平均高度对乘员伤害的影响

时间:2023-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乘员身体始终与车体紧密贴合,完全同步地随车体做“一次碰撞”,乘员的伤害会减少很多。当乘员与约束系统之间的自由行程为零时,放大作用最小,乘员加速度为车体等效加速度的2倍。观察附录Ⅰ~Ⅲ中的NCAP试验数据,以乘员胸部约束为例,对于56km/h的正面刚性壁等加速度碰撞,稳定地分量分布在15~30g,即由上可知,控制等效加速度波峰高度ae是降低乘员伤害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

如果乘员身体始终与车体紧密贴合,完全同步地随车体做“一次碰撞”,乘员的伤害会减少很多。之所以会发生“二次碰撞”伤害,是因为乘员与车体之间存在间隙δ。

图3.43 车体—乘员模型

如图3.43所示,假设车辆以初始速度vo和加速度av撞击固定障碍墙,乘员mo的加速度为ao,乘员约束系统弹性系数为k,乘员与约束系统之间的间隙为δ,tδ为乘员与车辆碰撞的时刻,则有:

假设车辆加速度是一个理想的方波,加速度为恒定值ae,则有

式中,下角标o代表乘员,v代表车辆,ov代表乘员相对于车辆的运动。将乘员在车内相对于车体的运动简化为一维自由振动,其运动方程为

,方程解的形式为

根据文献[12]所假设的边界条件,解得积分常数A和φ如下:

文献[12]将定义为“动力放大因子”DAF,则有

乘员的ESW可根据等效方波计算公式(3.9)求得。ae虽是变形域中的等效能量表达方法,但是不影响其被应用到时域分析中。

公式(3.37)的含义是约束系统将车体的等效加速度又放大了一个倍数,这个倍数完全取决于约束系统的参数特性。假设某约束系统固有频率为6Hz,乘员被约束之前的自由行程δ为50mm,目标ae=15(g),则有

由图3.44表明,车体通过约束系统将碰撞加速度传递到乘员身上。在约束系统(弹簧)的作用下,乘员所承受的加速度等于车体加速度再叠加一个由单自由度弹簧—质量振动系统引起的振荡加速度。当乘员与约束系统之间的自由行程为零时,放大作用最小,乘员加速度为车体等效加速度的2倍。

观察附录Ⅰ~Ⅲ中的NCAP试验数据,以乘员胸部约束为例,对于56km/h的正面刚性壁等加速度碰撞,稳定地分量分布在15~30g,即

由上可知,控制等效加速度波峰高度ae是降低乘员伤害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式(3.41)的含义是:约束系统越软,乘员自由行程越大,对车体加速度的放大作用越小。另一方面,如何在内部空间允许的条件下使放大系数降为最小,则是车体—约束系统耦合设计的任务。

五星级车辆的aoe分布在20g~25g,四星级车辆的aoe分布在20g~30g,三星级以下车辆的aoe则都在25g以上。匹配良好的约束系统应当将aoe控制在25g以下(见图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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