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检测批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宜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的规定确定推定区间,并按其规定进行评定。单个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可按相应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6)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可采用对直径100 mm的芯样试件施加劈裂荷载或直拉荷载的方法检测;劈裂荷载的施加方法可参照《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的规定执行,直拉荷载的施加方法可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2007)的规定执行。
(7)受到环境侵蚀或遭受火灾、高温等影响,构件中未受到影响的部分混凝土的强度,可采用下列方法检测。
1)采用钻芯法检测,在加工芯样试件时,应将芯样上混凝土受影响层切除;混凝土受影响层的厚度可依据具体情况分别按最大碳化深度、混凝土颜色产生变化的最大厚度、明显损伤层的最大厚度确定,也可按芯样侧表面硬度测试情况确定。
2)混凝土受影响层能剔除时,可采用回弹法或回弹加钻芯修正的方法检测,但回弹测区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技术规程的要求。
3.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
(1)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的检测可分为蜂窝、麻面、孔洞、夹渣、露筋、裂缝、疏松区和不同时间浇筑的混凝土结合面质量等项目。
(2)混凝土构件外观缺陷,可采用目测与尺量的方法检测;检测数量,对于建筑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时宜为全部构件。混凝土构件外观缺陷的评定方法,可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GB 50204—2002)确定。
(3)结构或构件裂缝的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测项目,应包括裂缝的位置、长度、宽度、深度、形态和数量;裂缝的记录可采用表格或图形的形式。
2)裂缝深度,可采用超声波法检测,必要时可钻取芯样予以验证。
3)对于仍在发展的裂缝,应进行定期观测,提供裂缝发展速度的数据。
4)裂缝的观测,应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
(4)混凝土内部缺陷的检测,可采用非破损方法(例如超声波法);必要时可采用局部破损方法对非破损的检测结果进行验证。采用超声波法检测混凝土内部缺陷时,可参照《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 21:2000)的规定执行。
4.混凝土结构尺寸与偏差
(1)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尺寸与偏差的检测可分为下列项目:
1)构件截面尺寸;
2)标高;
3)轴线尺寸;
4)预埋件位置;
5)构件垂直度;
6)表面平整度。
(2)现浇混凝土结构及预制构件的尺寸,应以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为基准确定尺寸的偏差,尺寸的检测方法和尺寸偏差的允许值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GB 50204—2002)确定。
(3)对于受到环境侵蚀和灾害影响的构件,其截面尺寸应在损伤最严重部位量测,在检测报告中应提供量测的位置和必要的说明。
5.混凝土结构变形与损伤
(1)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变形的检测可分为构件的挠度、结构的倾斜和基础不均匀沉降等项目;混凝土结构损伤的检测可分为环境侵蚀损伤、灾害损伤、人为损伤、混凝土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以及预应力锚夹具的损伤等项目。
(2)混凝土构件的挠度,可采用激光测距仪、水准仪或拉线等方法检测。
(3)混凝土构件或结构的倾斜,可采用经纬仪、激光定位仪、三轴定位仪或吊锤的方法检测,宜区分倾斜中施工偏差造成的倾斜、变形造成的倾斜、灾害造成的倾斜等。
(4)混凝土结构的基础不均匀沉降,可用水准仪检测;当需要确定基础沉降发展的情况时,应在混凝土结构上布置测点进行观测,观测操作应遵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的规定;混凝土结构的基础累计沉降差,可参照首层的基准线推算。
(5)混凝土结构受到损伤时,对于不同原因造成的损伤可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测。
1)对环境侵蚀,应确定侵蚀源、侵蚀程度和侵蚀速度。
2)对混凝土的冻伤,可按表2-1规定进行检测,并测定冻融损伤深度、面积。
表2-1 结构混凝土冻伤类型及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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