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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机制

时间:2023-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必须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的图书情报工作协调组织,这些协调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在各个层次上组织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全国性的协调组织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整体规划全国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网络建设,具体组织、协调国家一级图书情报单位的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形成国家级网络,同时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域和各地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网络的建设。

一、组织保障机制

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的建设、运行和最佳整体效益的发挥,首先有赖于建立健全的组织保障机制。

我国现行的图书情报事业管理体制,是一种既不集中、又不分散的管理体制。所谓不集中,是指它分属于文化部、教育部、科学院等多系统领导。这容易造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宏观控制薄弱,导致各系统内和系统间缺乏协作和协调。说它不分散,是指它基本上是以行政隶属领导关系为主的体系。这导致图书情报单位因受行政约束,微观上缺乏灵活性。可以说,这种体制兼有“集中”与“分散”的弊端却又失去两者的优点,它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系统建设是十分不利的,表现为在信息资源建设上造成分散平衡、重复浪费,文献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的保证。

网络环境下构建信息资源保障体系,需要尽快改变这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对于这种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人设想建立国务院所属的统管全国各类型图书情报机构的行政职能部门,对全国的图书情报事业,包括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进行集中管理。这一想法是不切合实际的。因为这种通过设立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统管的管理体制,不符合图书情报事业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早在1980年,中央书记处通过《图书馆工作汇报提纲》时就指出:“将来还可以考虑把北京图书馆搞成一个中心,建设全国性的图书馆网,不一定设行政管理机构。”我国正在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也要求“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加强国家对图书情报事业进行宏观调控是完全必要的,但宏观调控并不等于由政府设立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直接管理。因此,改革我国图书情报事业管理体制的正确思路应是强化横向协调,弱化条块分割的行政约束。为此,必须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的图书情报工作协调组织,这些协调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在各个层次上组织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全国性的协调组织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整体规划全国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网络建设,具体组织、协调国家一级图书情报单位的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形成国家级网络,同时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域和各地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网络的建设。各级协调机构应有固定的编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从每年划拨给图书情报事业的经费中提取一部分给这些机构,使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各级协调机构虽不是一级行政职能机构,但国家法规和政策应赋予它应有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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