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信息资源的私有产权配置
拥有公有产权的资源常会因为产权不明导致过度滥用,这就是经济学中常说的“公共地悲剧”。公共地悲剧表示,如果一种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最终将会被滥用。其原因是,人们在使用这些资源时,没有考虑到其行为给他人带来的负外部性。为了纠正公共地悲剧,人们所建议的一个主要措施就是私有化,即将公有产权转变为私有产权,以防止资源被过度滥用。
因此,信息资源的产权配置,不能仅仅考虑其作为一种公共物品时的公有产权配置,也需要看到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等私有性的一面。
但对资源的私有化也有可能导致新的问题——反公共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的产生。信息资源的私有化也不可避免。反公共地悲剧的含义是,如果很多人都对一种资源具有排他性权利,则会导致该资源的使用不足。这一现象突出地反映在专利的使用上。
试建立一个简单的模型。假设存在一个需要获得专利信息的企业E,以及R条相应的专利信息,每条专利信息都有一个与之对应的所有者,E需要专利信息,而每个专利信息所有者都能独立地保护自己的专利。如果E要获取专利使用权,需要得到专利信息所有者的同意。这时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讨论企业与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应该达到怎样的许可协议。不同的协议将会导致企业E获得数量有别的专利信息。
接下来,具体讨论三种最常见的协议形式。第一,专利信息所有者向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专利使用费;第二,当企业从专利信息使用的过程中获取利益时,每个专利信息所有者按一定比例分享企业的净利润;第三,企业在利用了专利信息进行生产后,按每单位产量收取一定费用。
在下文,我们要讨论的R是一个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即在企业决定要获取专利信息之前,它不知道社会上存在多少专利。
先考虑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条件。首先,企业E总可以选择不使用专利信息,不进行生产,此时利润为零。因此只有在它使用专利信息后,所获利润大于零,它才有动力去获取信息,进行生产。其次,由于这些专利信息对其所有者来说,并没有使用价值,因此他们都不希望企业放弃生产,不选择专利信息。基于以上两点,所以当专利数量已知时,不管采取何种协议,专利使用行为总会发生。
第一种协议:假设专利信息所有者r对企业收取一定的专利信息使用费Ai,i=1,2,…,R,企业的净利润是P(Q)Q-cQ-∑Ai。可见,这一使用费和固定成本一样,是不会影响企业对自身产量的选择的。因此这一费用也不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Ai只会影响企业与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的利润分配,其大小取决于他们之间的谈判能力。假设每个专利信息所有者对企业收取的费用一致,均为A*,则企业面临的问题简化成了求企业生产中固定成本为RA*,边际成本为c的最优化问题。通过分析求解,可以得到企业选择的社会最优间接产量Q*(c),而获得的利润为max(P(Q)-(C)Q-RA*。如果所有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是完全合作关系,并且具有完全谈判能力,则他们可以利用这一收费来剥夺企业的净利润。根据企业的参与约束,可得每个专利信息所有者可收取的最高费用为A*=max(P(Q)-c)/R。
第二种协议:假设专利信息所有者提取企业净利润的比例为ki,则企业自身最后所保留的利润为,这时可以看出,ki的大小也只会影响利润的分配,而不会影响企业生产量的选择,资源配置不会被扭曲,间接产量等于社会最优产量是Q*(c)。又因为假设所有的专利信息所有者是完全合作关系,谈判结果ki= k*,则根据企业的参与约束,最高的利润提取比例为k*=1/R(R为专利信息所有者的数量)。
第三种协议:由于此种协议的收费是与企业产量密切联系的,假设从每单位产量中抽取的比例为ti,则企业最后所得的利润为。由上式可以看出,专利信息所有者的收费会造成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的上升,最终导致反公共地悲剧。
设g≡c+∑ti>c,从企业生产的最优化来考虑,生产量Q*(g)<Q*(c),净收益π*(g)<π*(c)。
又因为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是完全对称的信息,而且是在他们之间是完全合作并具有完全谈判能力的前提下,,则他们作为一个整体,选择∑ti=Rti=T极大化地收取的费用为TQ*(c+T),对上式求一阶导数,得
Q*(c+T*)=-T*Q*(c+T*) (6-1)
而每一个专利信息所有者所收取的费用是。
如果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并不合作,而是假定其他人抽取的比例为tj,j≠i的情况下,选择ti,使之极大化自身收入,求一阶条件并利用对称性可得:
Q*(c+Rt**)=-t**Q*'(c+Rt**) (6-2)
比较Q*(c+Rt**)和Q*(c+T*)之间的大小,定义T**≡Rt**,则由于Q*'(x)<0,问题就转化为比较T*和T**之间的大小,整理式(6-2)得
RQ*(c+T**)=-T**Q*'(c+T**) (6-3)
比较式(6-1)和式(6-3),先假设T**=T*,则两式的右端相等,由于R>1,则式(6-3)的左端大于式(6-1)的左端,而又因为T*'(x)<0,即表示T**>T*,则有Q*(c+T*)>-Q*(c+T**)。可见当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是非合作关系时,反公共地悲剧现象更加严重。
根据上面对三种协议的探讨,可以推出,只有根据企业生产数量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的方式会引起资源使用不足,而收取固定的专利信息使用费和按企业利润提成两种方式,专利信息所有者的行为不会影响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也不会影响资源配置情况。[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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