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沙治沙生态建设对策研究
李三旦
钱学森将沙产业称为人类的第六次产业革命。他认为,广袤的沙漠戈壁有着天赋的阳光优势,蕴涵着发展农业型产业的潜力,但需要高新技术支撑,提高光合作用效率和产业效率。他以历史的责任感和坚定的信念进行第六次产业革命的理论阐述和实践推进。他提出“第六次产业革命的核心思想是创建知识密集型大农业,包括农产业、林产业、草产业、海产业、沙产业,核心是将传统的第一产业改造成类似现代的第二产业。”
荒漠化土地防治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青海各族人民群众承担的艰巨使命。青海是我国沙化土地分布的重点省份之一,沙化土地分布面积广,沙化危害程度深,治理难度大,但沙产业发展也有广阔的前景。
全省沙化土地面积1200万公顷(注:1公顷=15亩),集中分布在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青海湖环湖地区和三江源区,东西长1000余公里,南北宽300余公里,属我国蒙新荒漠带向南部的分支,分布范围广;沙化的危害程度深,严重制约着农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每年因沙化土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举世闻名的青藏铁路有近千公里路段地处沙化地区,地处青藏高原的黄河干流受到流沙威胁,该地区的沙化土地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自然条件严酷,土地受冻融、风蚀、盐渍化严重,植被稀疏,是全国少有的高海拔沙地。其面积较大,类型较多,具有较强代表性。
因此,研究青海荒漠化、沙化土地的防治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2009年《青海省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成果报告》监测结果,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为1913.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6.7%,占荒漠化监测区面积2222.1万公顷的86.1%。按造成荒漠化土地的主导自然因素的类型分为四种,其中风蚀荒漠化类型土地面积为1296.1万公顷,占荒漠化总面积的67.7%,水蚀荒漠化类型298.7万公顷,占15.6%,盐渍化荒漠化类型184.4万公顷,占9.6%,冻融荒漠化134.6万公顷,占7.0%。
青海省荒漠化土地分布在四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内。东部亚湿润干旱区、祁连山地亚湿润干旱区和黄河上游下段两岸亚湿润干旱区主要是水蚀荒漠化;柴达木盆地从外围山地到山前洪积扇,到湖泊外围及其平坦、低洼区依次分布有冻融荒漠化、水蚀荒漠化、风蚀荒漠化和盐渍荒漠化四个类型;可可西里荒漠化区与柴达木盆地相连,荒漠化类型则是冻融和风蚀混合分布。
风蚀荒漠化土地。风蚀荒漠化类型为青海省主要荒漠化土地类型,分布在柴达木盆地及其周围部分山地,东西近800公里,南北约500公里。
水蚀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省域东部黄土丘陵区的民和、乐都、平安、贵南、贵德、尖扎以及黄河上游下段谷地两岸的贵德、尖扎、贵南和共和;昆仑山、阿尔金山、党河南山、祁连山等山地,谷地上也有大面积的分布。其中东部黄土丘陵区是青海省水蚀最严重的区域,也是多年来治理强度最大的地区。
在监测区水蚀荒漠化总面积298.7万公顷中,乐都、民和两县中位山地、贵德黄河北岸山地、柴达木盆地外围山地植被盖度小于29%,坡度大于15°的山地发生极重度水蚀,面积123.4万公顷,占水蚀荒漠化面积的41.3%;东部地区人工灌木林、坡度10°~14°耕地、昆仑山南北两坡盖度小于29%,坡度在5°~10°之间的天然草地发生重度水蚀,面积105.9万公顷,占水蚀荒漠化面积的35.5%;在中度水蚀中,昆仑山地和东部地区中高位山地盖度在30%~40%的天然草地、坡度5°~9°的耕地、坡度小而造林时间短的灌木林地等是主要土地利用类型,面积49.0万公顷,占16.4%;其余山地坡度小、植被盖度大的地段荒漠化程度较轻,面积20.5万公顷,占6.8%。
盐渍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柴达木盆地底部的达布逊湖、察尔汉盐湖、霍鲁逊湖、依克柴达木湖、茶卡盐湖、柯柯盐湖、冷湖、甘森湖、克鲁可湖、尕期库勒湖等周围,在乌图美仁河、格尔木河、柴达木河、香日德河、那棱格勒河、马海河等两岸也呈间断分布,常形成大量盐沼、盐池、盐湖、盐碱地等。在格尔木河、那棱格勒河等流量相对较大河流的下游,是植被盖度在70%以上的天然草地,与盐渍荒漠化土地相间分布。盐渍荒漠化土地集中分布区在茫崖的甘森以东至都兰的香巴,东西长约470公里,南北宽40公里~70公里的范围内,在茫崖尕斯湖和茫崖湖、大柴旦的小柴旦湖、依克柴达木湖和巴伦马海湖、德令哈的可鲁可湖至尕海湖等湖泊外围也有片状分布。人们不合理的灌溉也形成了较多的次生盐渍化土地,如都兰县的香日德农场、诺木洪农场,格尔木河东和河西农场、马海农场等。
冻融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昆仑山脉的博卡雷克塔格山、可可西里山等高原山地上,多数地方常年冰雪覆盖,年平均温度在零度左右及其以下。由于近几十年来全球气温变暖等因素的影响,冰雪覆盖面减少,雪线上升,冻融荒漠化逐渐向冰川区域发展。
冻融荒漠化土地集中分布在昆仑山地,跨格尔木、都兰、治多、曲麻莱四县市,在一定的范围内,海拔高度变化决定植被盖度及生长状况,由高到底依此表现为极重度、重度、中度和轻度,面积分别为37.1万公顷、7.3万公顷、52.3万公顷和37.9万公顷,分别占冻融荒漠化面积的27.6%、5.4%、38.8%和28.2%。
青海沙化土地指在各种气候(极干旱、干旱、半干旱、亚湿润干旱、湿润)条件下,主要由于风力作用形成的,以沙质表层为主的退化土地。按其地表所覆盖的植被盖度及其他条件可划分为九种类型,即流动沙地(丘),半固定沙地(丘)、固定沙地(丘)、露沙地、沙化耕地、非生物治沙工程地、风蚀劣地、风蚀残丘和戈壁。
沙化土地按区域分类。柴达木盆地沙区沙化土地面积948.9万公顷,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75.9%;共和盆地沙区35.3万公顷,占2.8%;青海湖沙区11.7万公顷,占0.9%;黄河源头沙区64.3万公顷,占5.2%;长江源头沙区189.5万公顷,占15.2%;泽库沙区0.6万公顷。
沙化土地按沙化类型区分。根据本次监测结果,沙化土地总面积为1250.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7.4%,占沙化土地监测区总面积的26.5%。
青海是我国沙化土地面积较大,类型较多,且具有代表性的省区之一。沙化土地集中分布在我国荒漠地带的西、南部分支上,分布范围在行政区域上除西宁和海东外六个自治州的18县(市、行委)。集中分布区主要包括柴达木、共和、青海湖三个盆地和长江、黄河源头区。按照地貌单元和地理位置,将全省沙化土地分布区划分为六个沙区:即柴达木盆地沙区、共和盆地沙区、青海湖环湖沙区、黄河源头沙区、长江源头沙区和泽库沙区。
1.青海土地荒漠化的主要成因是自然因素,尤其是气候变化,如干旱等。同时,超载过牧等人为因素也加速了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的进程
1949年荒漠区人口只有6.5万人,1999年增加到60.9万人,增加了8倍。人口的增加,乱垦、乱牧和乱挖(伐)等人类行为诱发了土地荒漠化的发生、并加剧了其的进一步恶化。20世纪50年代,柴达木盆地耕地只有969.9公顷,60年代和70年代共开垦8.7万公顷,到2005年实际耕种4.4万公顷,弃耕的4.3万公顷逐渐变为半固定或流动沙地。共和盆地沙化土地1960年为5.5万公顷,1999年扩大到40.1万公顷,面积扩大了7倍多。与此同时人口增加6.3倍,耕地增加11倍,牲畜增加2.4倍。1973年~1986年,青海湖环湖开垦农田3.3万公顷,总面积达4.6万公顷,沙化总面积由4.5万公顷扩大到7.6万公顷。1949年~2005年,全省沙区133万公顷沙生植被被砍挖,每年砍挖量达20万吨,破坏天然林2.4万公顷。
2.荒漠化给全省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
西起茫崖镇,东至贵南县木格滩有1330.5万公顷草地退化,20.3万公顷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2005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3340.0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46%,水土流失严重。每年输入黄河、长江和内陆河的泥沙量达11495.0万吨。国家大型水电厂龙羊峡库区周围被流沙包围,每年有890万立方米的泥沙涌入库区,加上来自黄河上游及其支流挟带的泥沙悬移库区内约2308万吨,合0.089亿立方米,塌岸泥沙仅在库内南岸有大小21个滑坡,总长32公里,全库塌方量年均0.21亿立方米,每年进入水库泥沙量0.3131亿立方米,年减少发电量24亿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8亿元。全省牧区每年因草场退化、沙化损失鲜草700万吨,减少畜牧饲养量480万个羊单位,畜牧业损失7亿多元。全省受沙化危害的村庄343个,其中103个受危害较严重,年损失约257.5万元。严重受害的干渠长1173.4公里,每公里按清沙量1.5万立方米计算,年清沙1760.2万立方米。青藏铁路、青藏公路和青新公路沙害累计里程4046公里,其中严重路段812.8公里。
据2005年统计,土地沙化每年给青海畜牧业、农业、交通、水利、村镇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7亿元。
(荒漠化和沙漠化土地调查主要为了解全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现状,掌握其动态变化信息,为国家和青海省制定防沙治沙与防治荒漠化的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基础资料。)同时,为履行《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国家层面也组织开展荒漠化和沙化监测。
监测的主要任务包括:各县、乡的各种类型沙化土地和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的分布、面积和动态变化情况;各县、乡的不同类型及程度的荒漠化土地的分布、面积和动态变化情况;分析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荒漠化和沙化过程的影响,并对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危害及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防沙治沙和防治荒漠化的对策与建议,为国家和省级决策提供服务。截至2005年,全省共进行了六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
“十一五”(2006~2010)期间,通过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国家项目的实施,青海省沙区的沙化土地格局发生了新变化。据2009年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青海省沙化土地面积由2004年度1255.8万公顷减少到1250.4万公顷,5年减少5.4万公顷,年均减少1.1万公顷。柴达木盆地、三江源、共和盆地沙区的沙化土地发生逆转,其中黄河源头沙化土地减少量最大,为4.1万公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成效凸显。环青海湖沙区及其周边持平,流动沙地减少量与固定、半固定沙地的增加量相等,沙化土地在逆转,沙化程度也在减轻。
1978年,随着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全省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防沙治沙工作。1991年治沙工程启动,青海省人民政府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编制《青海省治沙工程规划》。2000年以后,工程治沙规模累计扩大面积达37.3万公顷,其中封山(沙)育林设置沙障等0.3万公顷,人工造林保存面积7.1万公顷,种草20.7万公顷,植被改良、设置沙障等0.3万公顷。累计完成围栏草场152.7万公顷,人工种草72.2万公顷,改良草场98万公顷。1992年~2005年投入治沙资金716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458万元,地方配套623万元,林业贴息贷款3085万元。都兰县的夏日哈、宗家,贵南县的黄沙头,共和县的沙珠玉等地区成为防沙治沙的典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于2005年启动实施后,不仅林业部门参与了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发改委、财政、农业、畜牧、气象、环保等部门,以及区域各级人民政府也参与其中,实施了工程治沙、封沙育林育草、退牧还草、禁牧、生态移民、人工影响天气等一大批项目。到2009年底,三江源地区完成退牧还草补播16.0万公顷,退牧还草禁牧36.7万公顷,黑土滩治理0.58万公顷,防治鼠害194.9万公顷,建设养畜5672户,封山(沙)育林(草)13.3万公顷,沙化土地防治面积1.5万公顷,湿地保护面积0.3万公顷。
“十一五”期间,在沙区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基础上,先后启动实施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林业工程。全省沙区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超额完成了“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签订的10万公顷的治理任务,累计完成防沙治沙面积21.06万公顷,完成国家投资2.18亿元,为目标任务的210.6%。
青海省的防沙治沙工作经过多年努力,虽然取得了重大成效,但由于沙化土地面积分布广、治理难度大、沙化危害深,仍然存在多重困难和问题。
1.治沙造林投资严重不足
2000年前后,国家在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工程时,防沙治沙工程只限定在河北、内蒙古及京津等省区市,未将青海纳入国家防沙治沙工程项目中。为此,青海省的防沙治沙工作无国家专项治沙资金,主要依托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来实施。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为国家补助性投资,人工造林每亩补助120元~300元,而实际治沙造林费用远远大于国家补助。随着劳动力市场开放和劳动力价值的升值,治沙造林投工投劳费用不断增加,劳动力每个工日费用已上涨到100元~140元,并且要每天现金支付。加之受种苗市场的影响,苗木价格不断提高,造成治沙造林成本高,乔木林和灌木林人工造林投入分别达1000元~1500元、600元~800元,除此之外,每亩草方格沙障的设置需要1000元投资,每亩石方格沙障的设置需2600元投资。工程建设造林投资的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青海省沙区防沙治沙工程的建设质量。
2.防沙治沙缺乏国家专项工程和专项资金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治理速度和水平
多年来,青海省的防沙治沙工作都是通过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来实施,由于无治沙专项工程,防沙治沙资金不能纳入到财政预算,治沙造林规模和治沙水平受到限制。建议国家启动防沙治沙工程,将治沙资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3.柴达木盆地等沙区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滞后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青海省在柴达木盆地相继建立了大批绿洲,这些绿洲已成为柴达木盆地沙漠上绿色生态屏障。据调查,柴达木盆地绿洲现有农田防护林面积0.44万公顷,其中:未成林面积0.2万公顷,中、幼龄林0.09万公顷,成熟林0.09万公顷,过熟林0.06万公顷。农防林蓄积量35.2万立方米,其中:中、幼龄林6.14万立方米,成熟林17.07万立方米,过熟林11.99万立方米。由于没有更新改造任务,受资金、采伐限额控制,柴达木盆地0.15万公顷杨树成过熟农田防护林得不到及时更新改造,加上干旱、病虫危害等原因,林网内大量林木干枯死亡,断条、断带现象严重,防护效能逐渐减弱,防护林体系的安全格局遭到破坏,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威胁。因此对青海省沙区的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已迫在眉睫。
4.治沙技术研究推广滞后
因特殊的自然条件,其他省区治沙技术难以在青海省推广应用,树种选择、治沙方式、沙区农田林网改造等治沙技术研究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青海省防沙治沙成效。
青海省沙化土地地域差异很大,防沙治沙工作必须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三江源沙区,实施以休牧还草为主的封育措施,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促进沙化土地植被的自然恢复。对柴达木盆地中部和西部的沙漠绿洲周围,在保护现有植被和绿洲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人工造林规模,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和林网,建成带片网、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对共和盆地沙区,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基础上,采用禁牧、全面封育等措施,并在条件较好的地段实施人工造林,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体系。青海湖沙区,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基础上,采取以封为主、封造结合的治理措施,加大治沙力度。
1.继续组织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向沙区倾斜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和投资,组织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日元贷款和青海湖流域等林业工程项目在沙区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沙区防沙治沙力度,加快沙区的生态建设。结合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在柴达木、共和盆地等沙区大力发展以枸杞种植为主的枸杞沙产业,计划枸杞基地10万亩。基地建设要与精深加工密切结合,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附加值。为加工企业提供丰富的优质原料,保证企业的原料供应。为提高基地建设质量,大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生产,走产业化发展的路子,生产绿色、有机的枸杞原料,发挥枸杞等青藏高原特有的生物资源优势,促进生物加工项目的健康发展。积极争取实施封禁保护区规划,向国家林业部门争取支持制定和实施青海省乌图美仁、大柴旦、冷湖、塔拉滩、木格滩等五处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规划建设,争取国家投资,加大青海省沙区的建设。
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保护沙生植被,发展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减缓和防止荒漠化趋势;调整能源结构,建立规范化管理的荒漠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促进荒漠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是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应有之义。
2.完成沙化土地治理
今后十年按《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和《青海省防沙治沙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41万公顷。在全面保护现有林草植被的基础上,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沙漠化和草地退化。通过人工造林、封沙育林、沙化草地治理等措施恢复植被,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工造林4.7万公顷,集中在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和青海湖沙区;封山(沙)育林12万公顷,主要在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三江源和青海湖沙区;沙化草地治理24.3万公顷,集中在柴达木盆地、三江源、共和盆地和青海湖沙区。
争取启动实施格尔木城市周边防沙治沙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营造防风固沙林6780公顷、农田防护林带300公里、封沙育林22830公顷、工程治沙3633公顷。
3.防沙治沙投入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多年来,青海省的防沙治沙工作都是通过三北防护林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来实施,由于无国家的治沙专项工程,使治沙造林规模和治沙水平受到限制。期望国家启动防沙治沙工程,将治沙资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建立沙化土地补偿机制,参照草原补偿标准,对沙化土地进行补偿,通过采取补偿和禁牧措施,减缓对沙化土地的人为破坏,恢复大自然自我修复功能,达到促进沙区林草植被自然恢复。科学制定适宜沙区的造林密度技术标准。沙区严重缺水,造林密度过大会造成地下水分供应不足,影响造林成活率,建议科学制定适宜沙区的造林密度,并付诸实施。
4.划定荒漠生态红线
目前,青海省采用的荒漠化和沙化面积都是2009年《青海省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成果报告》数据,“十二五”以来,青海省结合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建设,加大了荒漠生态治理的力度,荒漠治理面积逐年增加。因此,2009年荒漠化数据已不能代表今天的荒漠化现状。青海省第五次荒漠化与沙化监测工作正在进行,建议待第五次荒漠化与沙化监测工作结束后,根据最新的监测成果数据,依据各地有关发展规划确定荒漠生态红线较为适宜。
5.建设沙漠公园
经摸底调查,青海省拟建沙漠公园13处,集中在海西、海南、海北、果洛和玉树州。目前条件成熟的3个沙漠公园全部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论证,其中《青海黄沙头沙漠公园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乌兰县金子海沙漠公园、都兰县铁奎沙漠公园规划正在修改中。
6.推行荒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探求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政府在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职能和应采取的政策,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以便早日使林地等林业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盘活林地资产,提高林地利用率,增加林地产出能力,使林业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系青海防沙治沙暨沙产业协会会长、青海省林业厅原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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