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大对流,礼制逐步向社会各阶层、社会生活各方面全面渗透。但这一进程在秦始皇时被粗暴地打断。史书上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用法家思想,以严刑峻法治理国家,儒家所倡导的礼乐王政之说被抛在一边。秦王朝短命而亡后,刚刚建立的西汉王朝便面临着法灭礼坏的混乱局面,汉王朝亟需整顿社会秩序,重新树立统治者的权威,以稳定新生的统治。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单纯采用秦王朝以法治国的统治策略,靠大棒来威吓、镇压,显然是难以奏效的,秦王朝已是前车之鉴。要想长治久安,只有重拾礼治的旗帜,并将它和刑政有效地结合起来,软硬兼施,才能渡过难关。在《汉书·叔孙通传》中,记载了汉初恢复礼治的一段有趣的过程。
汉高祖刘邦,本是丰、沛间一个游手好闲的人,社会地位极其低贱。他的从龙功臣,也多出身于三教九流,基本上都属于社会下层的劳动者。汉王朝建立后,每次朝会群臣,这些不知礼法为何物的粗人,在朝堂上依然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声说笑,相互嘲谑;喝醉之后,就更不像话了,有的大呼小叫,有的痛哭狂笑,甚至还有的拔出剑来,乱砍朝堂上的柱子,大殿上乱哄哄的,一点规矩都没有。做了皇帝后的刘邦,很快就忍受不了啦,他感觉不到皇帝的脸面何在、尊严何在,于是,他就让儒生叔孙通制定朝仪。公元前200年,正值长乐新宫建成,刘邦便乘机推出了这套朝仪。在群臣朝贺的那一天,天刚破晓,朝堂两侧已布满了卫士,手持刀枪,旗帜飘扬,气氛庄严而肃穆。礼官引导群臣依官位高低相次进入宫内,文东武西,分列于殿陛两侧。然后刘邦乘辇升殿,左右侍臣高声传报,群臣逐班觐见。慑于这种威严庄重的气氛,所有的人莫不震恐肃敬,没有任何人敢大声喧哗。礼毕赐宴,群臣按班次捧杯上寿,也没有人敢再胡乱多喝,酒斟九遍即罢酒,宴会结束。而对这沉闷乏味的场面,刘邦却十分高兴,他不无得意地宣称:“我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贵了!”
正是由于礼仪制度所特具的对巩固君主专制集权统治的重要作用,自汉而后,历代封建统治者莫不重视利用礼仪制度,以此来稳定社会秩序、强化统治。如汉代宣称“以孝治天下”;汉宣帝说汉家治国方略是“以霸王道杂之”;董仲舒倡言“三纲五常”;宋明理学宣言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我们看到,随着时间的推延,封建制度的日趋腐败和没落,封建统治者对于礼仪制度愈趋重视并不断强化,几乎无所不用其极,使礼仪制度一直伴随着封建制度的始终。
礼仪制度在两千多年的演变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封建礼仪制度越来越趋向正规化和制度化。从秦汉时期直到清朝灭亡,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使礼乐程式正规化,都设置有专门管理礼乐的行政机关。在各代中央政府机构中,基本上都设有掌管祭祀礼仪的太常、掌管赞相礼仪的光禄勋、掌管外事礼仪的大鸿胪,它们构成了封建国家主要的礼乐行政业务机关。隋唐以后所设立的尚书六部中的礼部,也是这类性质的机构,只不过它的地位更高,工作范围更广,除统领全国的礼乐行政工作之外,还主管文教方面的工作。另外,由于礼乐的内容涉及的范围很广,程式又很复杂,所以在中央其他政府机构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机构中,也都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专门负责礼乐工作的专职人员。此外,封建国家还利用国家监察机关来监督礼乐工作的执行。这些情况表明了礼乐工作已成为封建国家的一项经常性的要政。
其二,礼乐程式更为繁琐、内容更为芜杂。打开历代记录典章制度的志书,其所占分量最重的必然是礼志,这已成为古代史书的一大特点。至于其仪式的繁琐,我们可用清代乾隆皇帝所举行的一次郊天礼为例。清代祭天的仪式在天坛举行,天坛的圜丘分为三层,下层正位祀昊天上帝,两旁列有陪祀的祖考;上面两层列有各种从祀的神祇。按照各神祇的地位尊卑,分别安放数量不同的祭品、祭器。这一切工作准备好之后,皇帝动用最高规格的仪仗,即由上万人组成的大驾卤簿,在祭祀正日的前一天到达天坛。皇帝亲自检查圜丘的神位,侍从官员分头检查祭品和祭祀用的牲畜,一切停当之后,进驻斋宫,素食沐浴。到正日祭祀时,皇帝和所有的从祭人员都要穿上规定的祭服,赴坛盥洗、上香、奠玉帛、行三献礼、奏乐舞、饮福酒、受胙肉,最后焚柴告天,然后礼成。
其三,礼乐内容更趋消极。随着封建专制政体的不断加强,对突出并维护皇帝独尊地位的礼仪内容历代都续有增加,规定也越来越趋繁细,以显示皇帝的绝对权威。统治阶级内部的其他各等级,所享有的权利和待遇划分得也更为明确,轻易不得逾越,否则就是“僭越”,就是“犯上作乱”,是要“杀无赦”的。就以服装的颜色来说,黄色是皇帝的专用色,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哪怕你是皇帝的亲弟弟都不行。如清朝灭亡后,溥仪的弟弟溥杰衣袖里用了明黄色,就遭到了已“逊位”多年的溥仪的厉声斥责;又如奴仆贱役规定着黑衫青衣,由此这种服色就成了奴婢的代名词。西晋亡国皇帝晋怀帝做了俘虏后,被勒令青衣行酒,就被晋人视之为一件难以启齿的极大的羞辱。礼仪制度的渐趋消极,不仅体现在它被刻意用来维护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还在于它给了特权阶层以极大的便利而百般歧视普通人民的权利。如家庭中的婆媳关系,早期的礼制对婆媳双方都有所约束,所谓“姑慈而从,妇听而婉”,要求婆婆慈仁,媳妇恭顺,但到了东汉时班昭所作的《女诫》中,就片面地提出了“曲从”的主张,意即婆婆即使错了,媳妇也只能顺从,不可分辨什么是非曲直。所以,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中那位无辜的媳妇刘兰芝,再怎么知礼、能干,只因蛮横无理的婆婆小不满意,便不得不被休弃,最终自尽而死。封建礼法中的这种不合理性,时代愈后就愈益严重,愈益背离人性,愈益剥夺幼者、卑者的权利,带给普通人民更多的迫害和灾难。
最后,由于历代统治者对礼制的重视和大力推行,礼制对社会生活的渗透更深更广。自春秋时礼学下移之后,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也接触到礼仪,礼也成了他们立身处世、待人接物的标准。同时,广大人民也从各个方面丰富了礼的内容,使之具有了不少的积极因素。在封建社会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接受礼的约束,依礼行事,在家庭中有父子之礼、兄弟之礼、夫妇之礼、婆媳之礼,在社会交往中有朋友之礼、师生之礼、尊老之礼、邻里之礼;饮食有饮食之礼;服饰有服饰之礼;居处有居处之礼;乘车有乘车之礼;在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有冠礼、婚礼、丧礼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君臣之礼、朝觐之礼等;国家的各项典章制度也各有各的礼。可以这么说,礼无所不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到处都可以看到礼的踪影。从这个意义上说,称中国为“礼义之邦”,是有据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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