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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安装工程质量要求

时间:2023-10-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2)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其材料及连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的规定。

1.预制构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或质量验收记录。

2)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的要求,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范的规定。

b.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

c.对大型构件及有可靠应用经验的构件,可只进行裂缝宽度、抗裂和挠度检验。

d.对使用数量较少的构件,当能提供可靠依据时,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②对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

③对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应驻厂监督生产过程。

b.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间距、保护层厚度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类型预制构件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1个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结构性能检验报告或实体检验报告。

注:“同类型”是指同一钢种、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结构形式.抽取预制构件时,宜从设计荷载最大、受力最不利或生产数量最多的预制构件中抽取。

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处理记录。

4)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预留插筋、预埋管线等的规格和数量以及预留孔、预留洞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一般项目。

1)预制构件应有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股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3)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4的规定;设计有专门规定时,尚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预埋件,其中心线位置的允许偏差可取表6-4中规定数值的2倍。

检查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表6-4 预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4)预制构件的粗糙面的质量及键槽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装配式结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预制构件临时固定措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其材料及连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灌浆记录及相关检验报告。

3)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的相关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4)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0)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5)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6)装配式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构件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7)装配式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2)一般项目。

1)装配式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2)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6-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表6-5 装配式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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