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斜坡土挖方
(1)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在边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挖方场地。
2.滑坡地段挖方
(1)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2)滑坡地段挖方不宜雨期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要事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3)按照先整治后开挖的原则,开挖时,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4)爆破施工时,严防因爆破震动产生滑坡。
(5)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坑(槽)开挖应分段进行并加设支撑,开挖一段就要做好这段的挡土墙。
(6)开挖过程中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须转移、机械须搬至安全地点。
3.软土地区基坑挖方
(1)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地下水位降低至基底以下0.5~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回填完毕,采用明沟排水时可不受此限制。
(2)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
(3)相邻基坑(槽)管沟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做好基础。
(4)挖土宜分层进行,并应注意基坑土体的稳定,加强土体变形监测,防止挖土过快或边坡过陡使基坑中卸载过速、土体失稳等引起桩身上浮、倾斜、位移、断裂等事故。
(5)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1~0.3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挖除。
(6)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边坡上方或建筑物(构筑物)附近,应立即转运至规定的距离以外。
4.膨胀土地区挖方
(1)开挖区要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2)开挖后的基土不应受烈日暴晒或水浸泡。
(3)土方开挖、垫层铺设、基础施工及土方回填等要连续进行。
(4)采用砂地基时,要先将砂浇水至饱和后再铺填夯实,不能采用在基坑(槽)或管沟内浇水使砂沉落的方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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