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其邻边应设置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基坑周边应搭设防护栏杆,栏杆的规格、杆件连接、搭设方式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人员上、下基坑作业应配备梯子,作为上、下的安全通道;在坑内作业,可根据坑的大小设置专用通道。
(1)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其邻边应设置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监护人员。
(2)基坑周边应搭设防护栏杆,栏杆的规格、杆件连接、搭设方式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的规定。
(3)人员上下基坑、基坑作业应根据施工设计设置专用通道,不得攀登固壁支撑。人员上、下基坑作业应配备梯子,作为上、下的安全通道;在坑内作业,可根据坑的大小设置专用通道。
(4)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5)在基坑内,无论是坑底作业,还是攀登、悬空作业,均应有安全的立足点和防护措施。
(6)基坑较深、需要上下垂直同时作业的,应根据垂直作业层搭设作业架,各层用钢、木、竹板隔开,或采用其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上层作业人员、土块或其他工具坠落伤害下层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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