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改革招投标监管方式,完善造价管理体系,形成了较为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模式,保证了建筑市场的有序运行。
一是继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出台《2014年版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调整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以最大程度体现公平为原则,增删相关评价指标并适当调整指标权重。启动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工作,在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信用两个评价系统试运行近一年的基础上,经过全面系统调试于2014年10月正式上线运行,评价结果供社会监督。同时开展专业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二是积极改革招投标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监管改革试点工作,颁布了《关于深化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原有的材料设备监管平台进行改造,并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培训。颁布实施至今,共有310项建设工程货物采购项目进场招标,招标效率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受到了市场各方主体的好评。另外,编制完成《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监管工作指引》,形成了市区统一的常见问题处理标准。创新招投标管理监督方式,在“中国尊”项目的招标工作中试点实行分段招标,确保了项目的如期开工,提升了对重点工程的监管服务水平。
三是加快推进造价管理体系完善。修改完善《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推进造价法制建设。起草完成《关于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起草完成《关于发布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价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另外,加强现场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对99家咨询企业资质进行实地核查,并配合住建部完成对全市申报升甲企业的抽查工作,加强了对所属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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