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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监督管理模式,改善建筑市场秩序

时间:2023-10-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目前建筑市场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因此全市将把市场秩序的进一步改善作为工作的重点,转变以政府有限执法处罚为主的监管模式,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监管作用,并不断完善市场执法机制,逐步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为建筑业营造依法诚信的市场环境。三是完善建筑市场执法机制。

北京市在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目前建筑市场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因此全市将把市场秩序的进一步改善作为工作的重点,转变以政府有限执法处罚为主的监管模式,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监管作用,并不断完善市场执法机制,逐步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为建筑业营造依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一是优化建筑市场准入机制。从主要依靠单一的资质资格等行政许可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诚信机制和工程担保制度相结合的市场准入机制。一方面以各地与建设部联网为契机,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主要人员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完善信用评价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培育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另外,继续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构建“守信得偿,失信受罚”的市场信用环境。

二是发挥市场主体监管作用。面对无限的监管对象及行为,政府的行政资源非常有限,不可能做到随时随地全面地监管。因此下一步将逐步完善合同监管制度,改变政府部门代替建设单位职责的现状,明确和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主体尤其是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作用。细化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具体组织管理责任,促使建设单位真正承担起组织管理职责,自觉规范自身的发包行为,主动采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方式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形成工程参建各方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市场机制。

三是完善建筑市场执法机制。下一步将加强建筑市场执法,明确执法内容和标准,落实日常执法职责,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一方面落实区县建筑市场执法责任,明确主管领导、执法人员的职责,完善市区联动的建筑市场执法机制。一方面明确建筑市场执法的内容和标准,规范日常执法检查,解决长期以来建筑市场执法缺乏具体边界的问题,保障执法人员履职到位,促进受检单位和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另外,推进建筑市场执法信息化,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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