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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业资源现状

时间:2023-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已发现矿点、矿化点共25万多处,其中已进行了不同程度地质工作取得储量的有2万多处。探明矿产资源总量的潜在价值约占世界的12%,居世界第3位。我国是一个矿产资源大国,目前已发现的矿产171种,探明有一定数量的矿产157种,其中能源矿产9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1种,水气矿产3种,是世界上矿产资源最丰富、矿种齐全配套的几个少数国家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持续增大。

人类社会所经历的石器时代、陶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煤与石油时代及未来的信息时代,都是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标记的,所不同的是主要利用的矿产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利用方式等在各个阶段有所不同。

中国是世界最早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国家之一。

考古学家证明:距今200万年前的“巫山人”和170万年前的“元谋人”就已开始利用多种石料矿产制作工具;旧石器时代晚期,北京“山顶洞人”已能利用石料制作精巧的工具和装饰品,并利用赤铁矿粉作为颜料;新石器时代,已广泛利用粘土、陶土制作陶器、彩陶和黑陶(距今6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和距今4500多年前的龙山文化),新石器时代矿产利用的重要进展是铜的利用(甘肃齐家坪文化)、玉的利用(江苏淮安青莲岗文化)和煤的利用(辽宁新乐遗址);夏、商、周时期,已广泛利用铜、锡、铅来制造青铜工具和器具,开始利用铁矿来制作工具;春秋时期是铜器时代向铁器时代过渡的时期,能制造生铁,是世界最早制造生铁的国家之一;战国时期,我国已进入铁器时代,开始开采利用砂金,也开始利用银矿,战国墓葬里有很多银器;秦汉时期,除利用金、银、铜、铁、锡、铝、汞等7种金属矿产外,还开始利用煤作为炼铁和取暖的燃料,石油、天然气已有发现并利用天然气来煮盐;三国、两晋、南北朝和元朝矿业发展缓慢;唐宋和明清时期矿业均有新的发展,总体上矿业还比较落后;新中国成立前比较完整的矿山仅300多个。

新中国成立近50年来,矿产勘查开发事业获得了空前的大发展,到1998年底,中国已发现矿产171种,有探明储量的矿产153种。其中:能源矿产8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88种;其他水汽矿产3种。

中国已发现矿点、矿化点共25万多处,其中已进行了不同程度地质工作取得储量的有2万多处。探明矿产资源总量的潜在价值约占世界的12%,居世界第3位。而人均占有量约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58%,居世界第53位。

我国45种主要矿产按探明储量(表2‐3)在世界上的地位排序如下:居世界第一位的矿产有稀土、石膏、钒、钛、钽、钨、膨润土、石墨、芒硝、重晶石、菱镁矿、锑共12种;居世界第二位的矿产有锡、铌、锂、铂、石棉、煤、滑石、萤石、硫、银、被共11种;居世界第三位的矿产有锌、磷共2种;居第四位的矿产有高岭土、铅、珍珠岩共3种;居第五位的矿产有铁、汞、金、硼、耐火粘土、天然碱共6种;居第五位以后的矿产有铜、镍、锰、铝土矿、石油、天然气、钾、铬、铂、金刚石共10种。

我国能源矿产中煤炭资源非常丰富,居世界第三,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快速增长时期,许多矿产的消费速度正在接近或超过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

我国矿产资源发展现状:高速工业化、城市化、人口增长、科技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巨大,人均拥有量相对不足;贫矿多,富矿少,矿山设备开发利用难度大;用量较少的矿产资源丰富,而大宗矿产资源不足,我国经济建设用量不大的部分矿产;

矿产资源的不可在生性,储量耗竭性,选矿设备给稀缺性与人类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的无限性形成尖锐的矛盾,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对国家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矿产资源大国,目前已发现的矿产171种,探明有一定数量的矿产157种,其中能源矿产9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1种,水气矿产3种,是世界上矿产资源最丰富、矿种齐全配套的几个少数国家之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耗费了大量的矿产资源。据预测,2020年,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不变的情况下,一次能源的消费总量将达40亿t标准煤或更多,石油消费总量为5.5亿~5.8亿t,煤炭消费总量为37亿~38亿t,粗钢消费总量为4.5亿~5亿t,铜消费总量为700亿t,铝消费总量为1500万t。

矿产资源是关乎人类生存发展的一种重要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我国,90%以上的能源和80%左右的工业原料都取自矿产资源,每年投入国民经济运转的矿物原料超过50亿t,矿产资源支撑了占我国GDP70%国民经济的运转,保障了300多个矿业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形成了10300个大型国有矿山企业,解决了2100万人口就业。从国家层面上分析,矿产资源安全就是指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稳定、持续、经济和足量地获得各种矿产,同时又保障生态环境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在全球化的今天,矿产资源安全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国际问题,对于消费国和生产国,矿产资源安全的主要内容不尽相同。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矿产资源的消费需求很大,对内对外都面临着巨大压力,但是长期以来,科学的矿产资源安全观并没有真正树立,我国的矿产资源安全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我国已探明矿产资源总量较大,其中,钨、钛、锑、稀土、菱镁矿、硫、石膏、石墨、重晶石、膨润土等储量居世界第一位,但是这些矿产大多是一些用量较小的稀有金属矿产和一些非金属矿产,相应的,我国主要矿产储量占世界的比例并不高。

同时,矿产资源分布具有明显的分区分带特征,全国各地拥有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矿产资源,北煤南调、西煤东运、南磷北上的局面长期存在。许多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受到交通运输等外部条件的制约,一些大型、超大型矿区主要分布在边远地区,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三多”、“两少”、“一难”,即贫矿多、中小型矿床多、共伴生矿床多,富矿少、大型超大型矿床少,开发利用难。大宗性矿产资源中,贫矿所占比例都高达60%以上。其中,铜矿迄今发现了900个产地,大型矿床占2.7%,中型矿床占8.9%,小型矿床多达88.4%,致使我国329个已开采的铜矿区累计铜产量只有50多万t。

2.2矿产品对外依存度增大,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持续增大。据统计,我国每年消耗的矿石量超过50亿t,成为世界上矿产品消费大国之一。虽然我国矿产资源种类丰富,总体储量较大,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同时,如以“储产比”表达资源保障程度以及储量可供开采的年限,显然我国主要矿产资源的静态“储产比”大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就连储量丰富的煤炭,静态保障程度也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尽管国家一直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政策导向等方面的努力,目前矿产资源能力依然有限,供需矛盾严重。

近年来,许多矿产已经出现国内供给不足,消费依赖大量进口的现象。2008年,原油、铁矿砂及其精矿进口量分别比1999年上涨了4.9倍、8倍,进口依存度也保持在较高水平,同年,国内铜矿砂及精矿需求的对外依存度达到58%,原油的对外依存度接近50%,铁矿砂及精矿的对外依存度接近40%,镍需求的对外依存度超过80%。主要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目前,世界矿业领域围绕大宗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前八家跨国矿业公司拥有全球矿业资本市场75%的份额,控制着世界大部分铁矿和铝土矿资源;巴西、澳大利亚、印度3个国家铁矿石占世界产量的60%,占世界贸易量的90%;智利、秘鲁、印尼占世界铜产量的52%,贸易量的90%。

我国矿业对外开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但是,资源型企业“走出去”一直缺乏切实可行的法律、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国内企业凝聚力较差,对外合作常处于被动地位,矿产品进口价格常常受制于人。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主要矿产品进口集中度较高。尽管随着经济全球化,我国的矿产品贸易在向多元化发展,但是主要矿产进口集中度仍保持在较高水平,2004~2008年间,煤炭、原油、铁矿砂、铜矿砂及其氧化铝的进口集中度都在60%以上,且排在前五位的进口来源国较为固定。境外重要矿产来源地高度集中,并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为了应对因资源中断而引发的严重危机,很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良好的战略矿产储备系统,包括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德国、英国、瑞典、瑞士、挪威、芬兰等。主要涉及的矿产包括石油、各种有色金属以及稀有金属。对我国来讲,目前的首要任务是,根据国情逐步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储备体系。

(1)应适当选择储备的矿产资源,确定储备基地。将矿产划分出可直接开发和留作国家储备的两类资源;明确保护性开采矿种,如钨、锡、锑、稀土等,调整其年度开采指标限制和出口限额。同时,应由国家主导,企业参与,加快国家储备矿产地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投入,对矿产资源储备地进行保护、管理和经济补偿。

(2)选择稳定的储备主体。一般来说,从国家安全角度出发建立的战略储备,不具有盈利性,而且所需的资金量庞大,完全由政府储备的成本及维护费用较高,因此应把民间储备作为国家储备的重要补充。在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条件下,相关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储存矿产品等原料的意识不断提高,已经为民间储备奠定了基础。

(3)将矿产资源储备纳入法律框架。在许多国家都有涉及矿产资源储备的法律法规,例如日本的《稳定国民生活应急法》、《石油储备法》,英国1976年的能源法案。我国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源矿产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很少涉及资源储备的问题,应将该问题法律化、制度化。资源储备法律机制的建立,能够保障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到政府相关部门,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具体的情况及时做出判断和反应,达到战略储备的最终目的。

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是指在开发前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对采出的矿物进行分析与评价,最大限度地利用矿产资源为目的的开发利用。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并据此制定了综合找矿、综合利用与综合评价的对策,开辟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多种途径。

中国80%左右的有色矿床中都有共伴生元素。在铜矿资源中,单一型铜矿只占27.1%,而综合型的共伴生铜矿占了72.8%;以共、伴生矿形式产出的汞、锑、钼资源储量分别占到各自总储量的20%~33%,综合开发利用这些矿物会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1)应加强矿产资源循环利用。要在矿山生产源头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生产过程中尽量提高矿石中主要元素的回收率,同时对于共、伴生组分要考虑采用可行的技术综合回收利用。对于长期开发的老矿山,我们应利用其现有的生产要素和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和资本,开发剩余废弃矿产资源,从这些资源中分选回收有用的组分。

(2)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需要政策法律的支持。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二条对于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有明确规定,但是相比德、美、日等国,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上还较笼统,操作性不强,应从国情出发,加快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美、加、澳、日、英、法、德等国一直鼓励本国公司向海外发展,获取质优廉价的矿产资源,来弥补国内矿产资源供给的不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相关部门和资源型企业开始着手走出国门,但是,除了石油企业较成功外,其他矿山企业都面临很多困难。这主要是因为对外开发矿产资源涉及要素比较复杂,包括:国外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当地开发利用的经济条件、相关的政策法律、政局以及外交等。最为重要的是,我们缺乏完善的政策和制度用以支持矿业的海外发展。

(1)从国家层面上,国家应依托其经济、军事、科技等优势,支持矿业全球战略。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做好矿业投资环境评价工作,指导矿业企业跨国经营。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我们要促进矿产贸易和投资规则的确立,增强我们矿产品贸易的安全,尤其要注重签订大宗矿产品贸易的长期供货合同,利用国外资本,在国际矿产资源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2)从企业层面上,必须明确企业是对外开发矿产资源的主体,整个运作过程中,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开发前必须充分调研当地的地质背景、成矿条件,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风险。当然,这些矿企的选择应以拥有相当经济实力的国有大企业为主,也不能忽视非国有经济力量在对外投资和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综上,针对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状况和影响因素,面对高速的工业化进程,应该合理调控我国矿产资源的发展速度,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大政府调节,通过资源储备、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促进我国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达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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