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企业主体和品牌带动作用,提升新材料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提升新材料产业集群内企业品牌意识,推动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流动,通过品牌企业聚集效应,培养形成区域品牌;积极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大力宣传和重点扶持;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标准、计量、质量等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引导中小企业集聚,提高企业间专业化协作水平,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相关配套条件的企业延伸产业链。
二、开展系统化、针对性招商,培植壮大新材料产业集群
成立针对新材料产业的专业招商引资队伍,优化招商流程,实现组织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招商。以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为目标,面向各细分产业重点领域,优先引进一批“补链”、“建链”、“强链”功能性强的项目。着力推行“以商引商、以外引外”,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关键企业引进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入驻,形成上下游相协调、横向互补发展的产业体系。搭建国际交流对接平台,重点引进一批新材料行业高端创业项目,国际行业巨头高附加值产业化项目。
三、加强联合攻关和交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淄博市企业创新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开拓思路、丰富载体,充分“借力”实现技术创新是一条现实的出路。一是充分发挥“中国(淄博)新材料技术论坛”、各类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作用,结合国际国内新材料产业发展走势,对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力求在关键技术和重大领域取得突破。二是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结成技术联盟,鼓励企业与国内新材料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由原来单一的项目合作转变为全面合作,形成可持续创新能力。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合作模式,实行更加积极的开放政策,吸收更多的重大科技成果和科技管理要素投资入股,构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快速扩张
认真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方向的新材料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全面落实现行各项促进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针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对新材料生产企业授信额度,创新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企业通过有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或资本市场平台融资发展。
五、完善机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和扶持,对于新材料产业而言,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尤为重要。一是要加大政府资金引导,设立新材料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新材料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创新技术平台建设、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性中小企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改制上市、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等。二是要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围绕新材料“三材五新”各细分领域出台专项产业规划和扶持政策,明确各细分领域发展重点,出台加速企业成长和鼓励创业类政策,解决企业初期发展的资金压力。三是要推进基础性工作部署。做好新材料产业发展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采集和分析体系。加大新材料产业专项研究支持力度,依托专业机构就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集群以及细分产业领域发展的总体战略、路线图、关键因素、要素资源、组织模式等方面做前瞻性的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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