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管理办法,细分食品安全法,细致到贯穿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责任,每个食品或饲料生产者,无论是农业经营者、技师或食品添加材料制造商,严格划分其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和食品添加物生产许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不合格产品和不安全食品的返回制度、食品安全事件可追溯制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入标准,提高食品生产入门门槛,做到食品标准、惩罚机制能够向发达国家看齐。
在监管方面的对策建议。要坚持完善行政管理机制改革,优化监管模式,责权要分明。国家应从宏观上实行统一认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分级,政策上扶持安全食品产业的发展,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使得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的全过程中,保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引进国际先进检验手段和仪器,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研究水平。在不同的地区根据特点建立不同的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和行业差异均须建立自我控制体系。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在当地食品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承担召回责任。要严格执行食品标示法规,如在包装标示中必须标明生产者、生产流程、产地和企业名称、食品成分、保质期、认证标签等。
在执法监督方面要加大违法惩治力度。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的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打击力度。提高食物安全事故赔偿的最低标准,增加追究刑事责任规定,获刑者将终身禁入食品生产领域。发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者要承担民事责任,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渎职主管官员问责制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问题的企业要按规定整改、封存或销毁货物、关闭企业,甚至要求其承担法律诉讼、刑事方面责任。
转变民众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政府应加强宣传和领导,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积极鼓励并引导消费者加强自身保护,积极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于消费者投诉的任何问题食品,食品监督部门都必须受理并解决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确值得关注,不过大众群体也不必对食品安全问题过度恐慌。我们作为消费者要“明辨是非”,积极抵制消极信息的传播,同时掌握一些鉴别常识,提高自身科学鉴别食物的能力。
其他建议。要加强与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研究,与世界各国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同行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重视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请专家解读、办班培训、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执法人员熟悉相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要求,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监管、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督促、检查、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社区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消费者协会要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