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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对畜牧业的影响

时间:2023-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发展稳定。由于畜牧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在受到自然灾害侵袭时,容易造成较大损失,对畜禽规模养殖的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加强畜牧业的自然灾害的预防以及灾后自救,对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三)其它自然灾害:高温、冻害以及火灾等灾害也可对畜禽养殖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引导养殖户对可以上市的畜禽尽早上市,避免因疫病等因素造成灾后进一步损失。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发展稳定。由于畜牧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在受到自然灾害侵袭时,容易造成较大损失,对畜禽规模养殖的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加强畜牧业的自然灾害的预防以及灾后自救,对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畜牧业的自然灾害种类

我国部分畜牧业容易遭受的自然灾害种类主要有:(一)水灾:由于大量的雨水,引起山洪暴发,江河、溪流水位上涨,造成畜禽养殖场地进水、栏舍摊塌,引起畜禽发病或死亡。(二)台风:由于台风来势凶猛,同时又带有大量的雨水,在引起水灾的同时,可造成栏舍的破损、摊塌,是我国畜牧业最易遭受的同时又是破坏力最强的自然灾害。(三)其它自然灾害:高温、冻害以及火灾等灾害也可对畜禽养殖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由于我国规模畜禽养殖场主要集中在水源充足的瓯江、溪流两岸,同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建筑相对简陋(特别是一些禽类养殖的简易棚),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

二、畜牧业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气象灾害是各类自然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影响最普遍的灾害种类。加强气象预报精确度,通过准确的监测预警和有效的防范措施,将灾害性天气造成的灾害程度降至最低,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二)气象灾害涉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各部门和单位共同行动,通过建立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尽最大可能避免气象灾害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三)通过气象灾害预警唤起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形成监测预警、信息编制、传播途径、防御指南、社会救助等社会响应运行机制。

(四)新建畜禽养殖场时,应进行合理选址和布局,场地应建在洪水线以上的地势高燥处,合理设计房屋及栏舍结构,确保质量,提高养殖场的抗灾能力。

三、畜牧业抗灾和救灾措施

(一)彻底清除病死畜禽。洪灾发生期间,不少畜禽被水冲散、发病,发生大量死亡,如任其腐烂发臭,病菌会随水流、空气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人畜疫病流行。当地政府要采取严格的措施,对灾区内病死、溺死动物集中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尤其是水源附近及水中漂浮的死畜死禽,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捞和清理,避免污染水源。死畜死禽深埋应选择高岗地带,坑深在2米以上,尸体入坑后,撒上石灰或消毒药水,覆盖厚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焚烧,确保不污染环境。

(二)全面加强环境消毒工作。为有效消除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指导养殖场户及时做好排污、清场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所和周围环境消毒工作,强化动物饮水消毒。消毒重点是畜禽舍及运动场、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场地、仓库、中转场地、牲畜市场、农贸市场、饮用水源、畜禽运输车辆、用具等。饮水消毒剂可用漂白粉、氯制剂等;猪场等畜禽场环境消毒可以用烧碱、石灰和氯制剂等。

(三)紧急开展疫病综合防治。洪水灾害极易造成多种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流行。最应关注的是牛羊炭疽病、耕牛血吸虫病、猪丹毒、肺疫、链球菌病、鸡法氏囊病、球虫病,以及中毒病、胃肠道传染病等。当地政府要安排兽医巡回小分队,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灾后疫情动态,发现疫情要及时诊断,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扑灭。发生一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封锁疫点,扑杀病畜禽和同群畜禽,防止疫情扩散。当地政府要切实做好免疫工作,没有进行猪瘟、鸡新城疫免疫接种的畜禽,要立即补防。原炭疽发生过地区,对牛、山羊要立即紧急接种炭疽芽胞苗,防止畜禽烈性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对已免疫接种的畜禽,可根据疫情情况,必要时强化免疫一次。

(四)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各种自然灾害可使种畜禽受到很大损失,灾后农民急需补栏,苗猪苗禽普遍不足,需要到外地调运,稍有不慎,就会带进疫病。为防止疫病传入和流行,当地检疫监督工作的重点是把好产地检疫、市场监督检查、收购屠宰检疫和流通监管四道关口。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无免疫耳标的畜禽上市,严禁屠宰经营染疫或被淹死的畜禽,对违章经营和调运者,要严肃查处。

(五)积极做好对口服务,及时做好灾后重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落实技术人员,积极主动做好养殖场(户)灾后恢复生产的对口服务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指导养殖场户加强饲养管理,做好畜禽舍通风、干燥及防暑降温工作。引导养殖户对可以上市的畜禽尽早上市,避免因疫病等因素造成灾后进一步损失。要指导养殖场户修复受损的畜牧业基础设施,做好恢复生产的种苗引进联系工作,切实保障灾后恢复生产的药物、疫苗和饲料等物资的供应,促进灾区尽快恢复畜牧业生产,努力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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