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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怎么做

时间:2023-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评价工作应全面考察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从土地利用状况、 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等多方面评价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测算集约利用潜力。由于各开发区的区位条件、 地理状况、 发展进程等,评价工作应充分考虑经济、 社会发展的时空差异,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的理想值和权重值。为深化调查评价结果,分析九江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用地状况,评价工作应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典型样点开展深入分析。

1. 评价原则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主要遵循综合性、 主导性、 政策导向性、 因地制宜、 点面结合、 可操作性等原则。

(1) 综合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全面考察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从土地利用状况、 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等多方面评价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测算集约利用潜力。

(2) 主导性原则

评价工作要重点分析对土地集约利用起支配作用的主导因素,并将其作为评价指标选取的重要依据。

(3) 政策导向性原则

评价工作要充分反映九江经济开发区的定位、 发展方向及其在区域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体现国家相关政策导向。

(4) 因地制宜原则

由于各开发区的区位条件、 地理状况、 发展进程等,评价工作应充分考虑经济、 社会发展的时空差异,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的理想值和权重值。

(5) 点面结合原则

评价工作应针对开发区经批准并依法公告界限范围内的全部土地进行。为深化调查评价结果,分析九江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用地状况,评价工作应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典型样点开展深入分析。整体评价与典型分析相互结合、相互验证。

(6) 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的技术路线和指标体系简洁明了,数据口径一致,可获性较强,评价标准客观合理。

(7) 动态发展原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将是一个不断提升的动态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终极目标,因此,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是我们不断追求的一个长远目标。

2. 评价依据

本项目严格遵循以下文件确立的相关技术规范:

(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1990)

(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02)

(4)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发 〔2008〕 24)

(5) 《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 (江西国土资源厅编)

(6)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 (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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