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扩展潜力
尚可供应土地面积可根据下式计算,单位均为公顷:
QEP=QZ-QE-QD
式中 QEP——开发区尚可供应土地面积;
QZ——开发区评价范围面积;
QE——开发区截至评价时点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
QD——开发区不可建设土地面积。
2. 结构潜力
结构潜力根据下式计算:
QSP=QA×(PI-PP)
式中 QSP——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结构潜力,单位为公顷;
QA——截至评价时点开发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PP——开发区工业用地率的现状值。
3. 强度潜力
强度潜力根据下式计算:
QIP=QA2×(II-IP)/II
式中 QIP——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强度潜力,单位为公顷;
QA2——截至评价时点开发区已建成工矿仓储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II——开发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 工业用地产出强度的理想值;
IP——开发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 工业用地产出强度的现状值。
4. 管理潜力
管理潜力根据下式计算,单位均为公顷:
QAP=QE22+QC111
式中 QAP——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
QE22——开发区有偿使用且已到期但未处置土地面积;
QC111——开发区应收回闲置土地面积。
5. 尚可供地年数
开发区土地尚可开发年数应根据扩展潜力即尚可供应土地面积、 尚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 年均供应土地面积、 年均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测算得出。
开发区土地尚可开发年数应根据扩展潜力、 结构潜力、 强度潜力、 管理潜力和年均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测算得出。
年均供应土地面积和年均供应仓储用地面积遵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参照前两年年均供应土地面积、 前两年年均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确定。
尚可供地年数根据下式计算:
Yi=Qi/Si
式中 Yi——开发区i类用地尚可供地年数,单位为年;
Qi——开发区i类用地扩展潜力面积,单位为公顷;
Si——开发区年均供应i类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谓的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以及尚可开发年数,是以被评价开发区在评价时点上既有技术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前提的。可以肯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是动态的,呈现不断拓展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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