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除了依靠国家政府、区域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外,有时亦需要借助一些专业代理机构。而西欧各城市所采用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同,如在鹿特丹、里尔和米兰,尽管他们发展了专门的机构,但是和现有的政府结构紧密结合,并且具有稳定而连续的目标,这与敦提和利物浦所采用的机构迥然不同。
鹿特丹规划的制定和南岸(Kop van Zuid)地区战略的实施是由城市委员会承担的,合作运行这些项目的主要是公共部门,比如港口行政部门、交通行政部门、城市发展联合公司和公共劳动及城市规划部。而德尔夫谢温(Delfshaven)项目更为复杂,包括地方及国家商业组织,以及当地的店主,它具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团队。
里尔主要的管理组织是一个社会经济混合体,这个团体拥有涉及城市利益的权力,包括购买土地、投资管理和工程发包的权力。它由所有具有代表性的对项目感兴趣的政府机构、地方公司和诸如商会等组织组成。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国,一个商业组织比起英国仅仅作为咨询机构的一般社会团体来说,具有更大的法定权力来支配地方的商业并获取其利益。而更重要的是城市规划与发展部门,它们对每一个合伙人都起作用,并直接对城市社区负责。对里尔都市区来说,十分重要的是,每一个局部地区的更新必须与总体的更新策略相结合。用来监控和管理伯卫萨复兴的米兰伯卫萨公司是一个类似的组织,它同样与城市政府关系密切。
鲁尔呈现的是一种略微不同的模式,国际建筑展览公司(IBA)是一个独特的、单一目标的临时代理机构,由兰德政府成立。IBA有时因为其决策会与鲁尔市政当局产生冲突。但由于在一系列重要项目的执行中,该机构负责一些最为关键的而且目标和时间都相对受到限制的项目,因此更需要与市政当局的战略规划相结合。IBA在1999年完成其十年更新战略后遭到重创,于是,这些任务现在由新的代理机构来完成。
每个案例中代理机构都与地方政府的体系框架和国家战略密切相关,这种身份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也使得它们具有了相对稳固的地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