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基土的复杂性,建筑物沉降量的理论计算值与实际值并不完全符合。为了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是非常必要的,尤其对重要建筑物及建造在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不但要在建筑设计时充分考虑地基的变形控制,而且还要在施工期间与竣工后使用期间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1)沉降观测能够验证建筑工程设计与沉降计算的正确性。如果沉降观测时发现沉降过大,必须及时对原设计进行必要修改,以便设计与实际相符。
(2)沉降观测能够判断施工质量的好坏。如果设计时所采用的相关数据指标与设计方法都是正确的,那么施工期间的变形情况必然是和施工质量相联系的,因此,可以根据沉降观测来进行质量判别与控制。
(3)一旦发生事故后,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可以作为分析事故原因和加固处理的依据。沉降观测对一级建筑物,高层建筑,重要的、新型的或有代表性的建筑物,体形复杂、形式特殊或构造上、使用上对不均匀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筑物,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沉降观测工作的内容,大致包括下列五个方面:
(1)收集资料和编写计划。在确定观测对象后,应收集有关的勘察设计资料,包括观测对象所占地区的总平面布置图;该地区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观测对象的建筑和结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与基础平面图、剖面图;结构荷载和地基基础的设计技术资料;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在收集上述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沉降观测工作计划,包括观测目的和任务、水准基点和观测点的位置、观测方法和精度要求、观测时间和次数等。
(2)水准基点的设置。水准基点位置的设置以保证水准基点稳定可靠为原则,宜设置在基岩上或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水准基点的位置应靠近观测点并在建筑物产生压力影响的范围以外、不受行人车辆碰撞的地点。一般取30~80m在一个观测区水准基点不应少于3个。
(3)观测点的设置。观测点的设置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如建筑物4个角点、沉降缝两侧、高低层交界处、地基土软硬交界两侧等,数量不少于6个点。
(4)水准测量。水准测量是沉降观测的一项主要工作。测量精度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资料的可靠性。为保证测量精度要求,水准基点的导线测量与观测点水准测量,一般均应采用高精度水准仪和基准尺。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水准测量宜采用闭合法。
观测次数要求前密后稀。民用建筑每建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施工期间观测不应少于4次。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沉降稳定为止。
(5)观测资料的整理。沉降观测资料的整理应及时,测量后应立即算出各测点的标高、沉降量和累计沉降量,并根据观测结果绘制荷载-时间-沉降关系实测曲线和修正曲线。经过成果分析,提出观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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