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我国宏观经济波动直接影响农业波动
谈到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重新返回上一小节中的粮食价格波动阶段划分的问题上,第二种划分方式便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所导致的供求变化将整个粮食价格波动划分为3个阶段6个周期。
第一个阶段第一个时期(1949—1978年之前):观察我国粮价在1978年之前的走势,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粮食统购统销价格不具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灵敏反映粮食供需关系的经济含义。基本做法是:对农村的余粮户在留足口粮、种子、饲料和缴纳农业税收后,政府统购农村绝大部分粮食;城镇居民实行统销。粮食价格收购政策的独有控制不受市场规律的影响。
第一个阶段第二个时期(1978—1984年):1978—1984年为粮食改革前一段时期,国营商业系统中存在两种粮食价格:一种是国家定购价格,另一种是超购价格。尽管这段时间在国营商业系统之外,集市价格在农村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占据的份额比例的确很少,而且也没有相关统计资料。因此尽管这个时期有超购价格和订购价格两种,但市场规律仍然没有发挥作用,粮食价格依然和之前一样主要受政府计划调控。
第二阶段市场规律开始对粮食市场价格起到一些简要的基础调节作用。农民开始逐渐意识到供需平衡的市场规律,懂得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来安排农业生产。
第二个阶段第一个时期(1985—1994年):1985年,我国粮食取消统销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实行自由购销。于是我国就由原来的统销统购进入了粮食购销双轨制改革阶段。改革开放后,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激励和国家订购价格提高刺激粮食生产的作用,1979—1984年粮食生产出现了6年的稳步提高。1983年开始出现第一次过剩,于是政府开始推出粮改,也就是在1985年开始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除定购外其他的可以自由上市,这就是所谓的双轨制。之后,在1991年又出现了再一次的粮食过剩高峰。在1992市场化改革热潮以及粮食过剩高峰的双重推动下,国务院于1993年2月发出通知,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实行统一政策、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粮食改革原则,只是不久便宣告失败。粮食在此阶段的供给和需要主要是国内市场,价格也依然主要受政府指导价的影响。
第二个阶段第二个时期(1995—2000年):1995—2000年为粮食生产省长负责制阶段。1995年,政府决策层试图通过加强行政干预来应对,确保各地区粮食生产的自给自足;流通方面对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严加规制,加强国有粮食部门在流通领域主渠道的作用,同时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1996年,大幅度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同时制定了粮食保护价;1997年实行了“四分开一完善”,1998年又改为“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在保证粮食稳定增长观念的支配下,1999年政府又出台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国家的粮食保护价的确发挥了作用,也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额财务负担。为了控制国有粮食企业的巨额亏损,政府又推出了进一步偏离市场化方向的“粮改”,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垄断粮食经营,维护国有粮食企业的垄断地位。尽管存在省长负责制对粮食生产进行行政干预,市场粮价的调节机制仍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从2000年开始我国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均开始大幅下降。
第二个阶段第三个时期(2001—2003年):2001—2003年是粮食市场化改革初期阶段,为中国加入WTO后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过渡时期。2001年,以放开粮食购销为特点的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由此启动,江苏等8个省市率先放开粮食市场,逐步拉开了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价格的序幕。对主销区的购销市场化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措施,注重国家的宏观背景和调控能力,充分考虑市场机制对于粮食价格形成的作用和影响,从各个方面出发完善粮食价格的机制,切实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和市场体系。2003年上半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在市场粮价处于上升通道的背景下,政府又一次推出了市场化方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4年,国务院研究部署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收购市场,允许民营或个体粮商进入粮食收购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同时,直接补贴粮农,转换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形成基本的粮食购销市场,初步形成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粮食市场价格,促进了粮食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在2002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全国平均政府定价仅为2.6%,政府指导价占2.9%,市场调节价占94.5%,市场定价的机制得到了有效发挥。
第三个阶段(2004年至今):粮食价格逐步完全市场化及对外开放全面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承诺阶段。此阶段供求关系仍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但国际市场和投机行为在粮食波动中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此阶段的供给与需求要考虑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2004—2005年为粮食价格逐步开放及履行粮食市场对外开放时期。沿着2001—2004年粮食市场化改革思路,我国粮食市场从流通到销售、经营全面放开,并同时有步骤地对外开放粮食领域,全面履行世贸承诺,国内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及粮食市场对外逐步开放,受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粮食市场影响,两个市场互相干涉,互相依存。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膳食结构改善导致的人均粮食消费量的增加,以及耕地面积不可逆转的减少,单位面积产量增量的递减,我国的粮食供给不可避免地要依赖国际粮食市场,国际粮食市场的供求变化必然要影响到我国粮食价格的变化。同时,农产品也成了国内、国际游资炒作的重要目标,在粮食价格受自然灾害、耕地面积和心理预期等因素影响而出现波动时,国内、国际大量游资借机介入炒作,助长并加深了粮食价格波动的幅度与强度。此阶段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相互依存,彼此影响。
宏观经济和粮食价格周期的高度一致性,不仅仅是因为通货膨胀预期和成本推动。宏观经济的冷热通过农户能够影响粮食市场的供应量。从长期看来,国家粮食政策是粮食供求关系内生决定的。从中国和美国十分相似的价格波动概率分布图看来,政策的差异可能并不是粮食市场的根本推动力。
在《中国粮食价格波动的历史分析和近期展望》中,作者曾谈到过一个观点,他们认为宏观经济周期通过对粮食供应产生影响,进一步影响粮食价格。其主要的影响点是宏观经济对农户存量行为的影响及粮食生产的黏性。
宏观经济对农户心理的影响:在经济通货膨胀状态下,钱不值钱,真实利率较低或者负债,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农户思考持有粮食的成本会比现金还要低一些,那么就直接导致市场上销售的粮食减少,价格骤然升高,压力增大;反之,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农户持有现金比持有粮食划算很多,存粮减少,供大于求,粮食价格下降。
生产的黏性:我国实际上相对于很多西方国家比较保守,尤其是农民,在播种习惯、经验以及销售渠道上都非常有限,所以就算是在种粮成本收益率较低的情况下,只要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农民还是会选择继续播种。这将直接导致在粮食生产周期的最低谷时,如果遇到宏观经济紧缩,农民会消减存粮,使市场供应上升,生产具有黏性导致粮食价格不会上升,粮食生产量继续保持在周期的谷底,直到宏观经济外界通货膨胀的来临。由此,粮食价格在供应不足和通货膨胀两个基本面的作用下,将大幅度上涨。
图2-3 中国粮食零售价格指数和第二、三产业GDP缩减指数
2.4.2 我国粮食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在任何一个经济事件的背后总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粮食价格波动也不会例外。其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效应,包括政治效应和经济效应。经济效应是指粮食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宽泛而全面的。笔者认为其最直接的经济效应,主要是对农民收入、粮食产量以及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影响。
例如,在《我国粮食价格变动的经济效应分析》中,张淑萍对于粮食价格的增产和增收效应做出了一定程度的定量分析[14]。从农民生产投入的角度看,粮食价格变动牵动着农民利益,合理的粮食出售价格或收购价格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考察粮食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粮食产量的影响,选取粮食价格、农民人均纯收入、粮食总产量等指标。建立以1978—2009年粮食总产量(GRPt)为被解释变量、粮食出售价格(GPt)为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检验粮食产量变动和粮食出售价格变动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之后得出结论:提高粮食价格有助于粮食增产,而粮食增产对最近几年粮食价格的影响不明显。长期以来,粮食价格与粮食产量存在均衡关系,粮食价格提高有助于粮食产量的稳定增产,粮食价格每吨提高100元,大体上将促进粮食增产1117.23万吨。之后建立以1978—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SRt)为被解释变量、粮食出售价格(GPt)为解释变量的协整回归模型。检验农民人均纯收入、粮食出售价格的时间序列数据的平稳性,即SRt~I(1)、GPt~I(0),可以利用OLS法估计模型参数。总结出短期内粮食价格上升确实具有促进农民增收的效应,长期内粮食价格上升对农民增收的效应不明显(原因是粮食价格上升会刺激粮食增产,反过来粮食增产可能造成价格下行的压力,“谷贱伤农”的市场规律将会发生作用,所以提高粮食价格对农民长期增收的影响将会减弱),而农民增收却不会加剧粮食价格的上涨。长期时间内,粮食价格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动态的均衡关系,从模型估计的结果看,粮食价格每公斤提高0.1元,大致将实现农民收入增长257.02元。
之后,张淑萍又对粮价和物价的关系做了一次定性分析。以粮食零售价格指数(G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分别代表粮价与物价,对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进行检验,结果是物价与粮价存在着协整关系。粮价上涨不会引起物价的提高,短期内物价也不会直接影响粮价,而长期内物价提高会逼迫粮价上涨。粮食价格上涨之所以不会引起物价的上升,主要是基于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和人均粮食消费量不断下降,粮食在食品中的地位明显弱化。有人估算,粮食价格在整个CPI中的权重为2.8%,食品价格的权重为36.3%,粮食价格涨幅低于10%,不会对城市居民生活造成大的影响。
在《粮食产量和价格波动的相互关系研究》中,何蒲明等通过实证研究表明,粮食产量和价格波动会相互影响,但粮食产量的变化对价格的波动存在着滞后效应,而且粮食产量变化对价格波动的影响要大于价格波动对粮食产量变化的影响。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应采取措施促进粮食持续稳定增长和粮食价格的相对稳定。
在《通货膨胀状态下我国粮食价格波动对生产者的影响研究》中,陆慧等也有一些非常不错的观点。通货膨胀状态下粮食价格波动对农业生产者的影响,一方面是粮食价格波动对农民粮食收入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物价普遍上涨而导致农民生活成本、生产成本增加所产生的影响。通货膨胀状态下,粮食价格上涨并不能保证农民收入同步增长,还可能会导致农民收入不变或下降。考虑到生产成本与生活成本的提高,在通货膨胀状态下,尽管农产品价格上涨使农业生产者获得了部分利润,但由于物价的普遍上涨导致农业生产者的生活成本与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者的相对收益是下降的,其实际生活水平也是下降的。由于农业领域的特殊性,农业生产者不能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农业领域,农业生产者被动地承担着农业生产自然、市场的双重风险。由于农业领域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较差,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农业领域部分失灵,农业生产者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市场的风险,因此通货膨胀状态下农民的利益只有靠政府的政策来保证[15]。
在《粮食价格信号对农户行为的影响》中,罗峦提出了粮食市场价格信号和计划价格信号共同影响农户行为的观点。在分析两者对不同种植结构、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农户的影响力度具有差异性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粮食价格信号影响农户行为的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引导农户经营朝兼业和适度规模发展、逐步实现粮食价格由双轨制向单轨制发展、统一粮食价格信号及注意预期价格信号对农户行为的影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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