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排灌工程和农田排灌系统
崇明三岛共有河道18 130条,总长10 395 km,是维系崇明工农业的生产线。其中1条市级河道环岛运河(长179.6 km)和28条南北向的县级大河(全长377.7 km)构成了崇明本岛水系的骨干支架;乡镇级河道652条,1 638.6 km;村级河道17 449条,8 199.1 km。全岛河道数量几乎占全上海河道数量的五分之三,水域面积共有150 km2,占整个岛屿面积的12%。崇明本岛河网水系以“一环、28竖、26闸”为代表。针对崇明岛河网水系不完善、引排功能难以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2002年起崇明县政府投资实施了长83.6 km的北横引河综合整治工程和口门宽36 m的崇西水闸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完成,提高了崇明岛的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和引淡排涝能力,缓解了崇明岛北部地区的防汛排涝压力。通过改造固定电灌站、水闸、堤防长度、堤坝保护等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作物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农业生产获取高产稳产打下扎实的基础。
2.农田改造
水涝、渍害、土壤保水保肥性能差、肥力低下是阻碍崇明县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历年来,县政府十分重视对中低产田的改造和农业生产环境的治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拨出专款对全县的中低产田进行规划改造,利用水利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相继改造中低产田24 700 hm2,极大地改善了土壤盐渍化、保水保肥能力差、综合生产能力低下的状况。90年代中后期,全县扩大林木种植面积,至2012年全县拥有各类林地面积25 307 hm2,森林覆盖率达到21.62%,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特别是近年来,县政府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对滥征滥用农田严加管理,控制了农田非法占用现象的发生。
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崇明县的水资源数量上是充足的,但水的质量状况与20世纪70~80年代相比明显下降,水体有一定程度污染,且时空分布不均。因此,在水环境治理上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有规划有步骤地逐步解决水体污染问题;确保现有水利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实施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崇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3.土地治理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要求,“十五”期间崇明县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通过实施土地的平整工程和规划布局,要求农村道路、排灌渠道、绿化带相配套和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及村容村貌,基本达到渠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环境标准和质量标准。经过土地治理工程的实施,2004~2010年土地治理面积共达36 940 hm2,使土地宏观调控功能得到增强,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大大改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农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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