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河流洪水灾害的频繁发生给相关流域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甚至引起流域国关系紧张和纠纷。分析国际河流洪水灾害的人为原因,在结合相关法律文件的基础上,以预防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受益补偿原则、国际合作等原则为前提,提出构建国际河流洪水灾害防治的信息交流制度、利益补偿制度、应急制度、联合管理制度等,并结合中国防治国际河流洪水灾害的法律实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郝少英[1]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摘 要】国际河流洪水灾害的频繁发生给相关流域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甚至引起流域国关系紧张和纠纷。分析国际河流洪水灾害的人为原因,在结合相关法律文件的基础上,以预防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受益补偿原则、国际合作等原则为前提,提出构建国际河流洪水灾害防治的信息交流制度、利益补偿制度、应急制度、联合管理制度等,并结合中国防治国际河流洪水灾害的法律实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河流,洪水灾害,防治,法律制度
【注释】
[1]基金项目: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项目(编号:B08039)。
作者简介:郝少英,女,陕西省户县人,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河流开发与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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