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热平衡计算
9.1 热量收入各项计算
9.1.1 加热煤气燃烧的化学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1——加热煤气燃烧的化学热量(kJ/t);
QDW——加热煤气的低(位)发热量(kJ/m3);
V0,MQ——每吨湿煤所需加热煤气标准流量(m3/t)。
9.1.2 加热煤气的低(位)发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DW——加热煤气的低(位)发热量(kJ/m3);
CO、H2、CH4、CmHn…——煤气中各可燃成分的体积分数(%)。
9.1.3 每吨湿煤所需的加热煤气标准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V0,MQ——每吨湿煤所需的加热煤气标准流量(m3/t);
V0——每小时的加热煤气标准流量(m3/h);
G——全炉每小时平均装煤量(t/h)。
9.1.4 加热煤气标准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如果实际操作条件和设计孔板确定的条件一致时,仪表上的读数为标准流量,否则按下式修正(对同一压差):
式中 V0——加热煤气标准流量(m3/h);
V——流量仪表读取加热煤气流量(m3/h);
ρ0′、ρ0—分别为设计孔板时及实际操作条件下标准状态的煤气密度(kg/m3);
P、P0——分别为设计孔板时及实际操作条件下的加热煤气绝对压力(Pa);
T0、T——分别为设计孔板与实际操作条件的加热煤气绝对温度(K);
f0、f——分别为T0与T温度下煤气中水汽含量(kg/m3)。
9.1.5 全炉每小时平均装煤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G——全炉每小时平均装煤量(t/h);
G1——每孔炭化室装煤量(t);
N——每座焦炉炭化室孔数;
τ——结焦周期(h)。
9.1.6 加热煤气带入的显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2——加热煤气带入的显热量,包括干煤气显热和水汽的显热(kJ/t);
V0,MQ——每吨湿煤所需加热煤气标准流量(m3/t);
tMQ——加热煤气的温度(℃);
MMQ——加热煤气中水汽的体积含量(%);
CSQ——0~tMQ℃间水汽的平均比热容,[kJ/(m3•℃)];
CMQ——加热煤气中干煤气在0~tMQ℃间的平均比热容[kJ/(m3•℃)]。
9.1.7 漏入荒煤气的燃烧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3——漏入荒煤气的燃烧热量(kJ/t);
QDW——净煤气的低(位)发热量(kJ/m3)(参照9.1.2计算);
φ——每小时由炭化室漏入加热系统的荒煤气量(m3/h);
G——每小时装煤量(t/h)。
9.1.8 加热煤气与漏入荒煤气所需助燃空气的显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4——加热煤气与漏入荒煤气所需助燃空气的显热量(kJ/t);
V0,MQ——每吨湿煤所需加热煤气标准流量(m3/t);
LR、LH——燃烧每立方米加热煤气及漏入荒煤气的实际空气需要量,由燃烧计算得到(m3/m3);
tKQ——蓄热室走廊空气平均温度(℃);
CKQ——空气在0~tKQ℃间的平均比热容[kJ/(m3•℃)]。
9.1.9 入炉干煤带入显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5——入炉干煤带入显热量(kJ/t);
GM——每吨入炉煤中的干煤量(kg/t);
CM——干煤在0~tM℃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tM——入炉煤的温度(℃);
AM•d——入炉煤干基灰分。
9.1.1 0 入炉煤水分带入的显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6——入炉煤水分带入的显热量(kJ/t);
GS——每吨入炉煤水含量(kg/t);
CS——水在0~tM℃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tM——入炉煤的温度(℃)。
9.1.1 1 收入热量总和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ΣQ——收入热量总和(kJ/t);
Q1、Q2…Q6——加热煤气燃烧热、加热煤气带入显热等,包括入炉煤水分带入的显热共六项(kJ/t)。
9.2 热支出项目计算
9.2.1 焦炭带出的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1′——焦炭带出的热量(kJ/t);
tJ——焦饼平均温度(℃);
GJ——每吨入炉煤生成焦炭量(kg/t);
CJ——焦炭在0~tJ℃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式中 AJ•d、CJ•d和VJ•d——分别为焦炭干燥基灰分、固定碳和挥发分的含量(%);
CAJ和CC——分别为焦炭灰分和固定碳在0~tJ℃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CV——挥发分在0~tJ℃间的体积平均比热容,按焦炉煤气平均比热容计算[kJ/(m3•℃)];
ρJV——焦炭中挥发分的密度,可按焦炉煤气密度计算(kg/m3)。
为简化焦炭比热容(CJ)计算,可取经验数1.506[kJ/ (kg•℃)],它与计算值将偏离0.6%左右。
9.2.2 焦油带出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2′——焦油带出热量(kJ/t);
GJY——每吨入炉煤生成焦油量(kg/t);
CJY——焦油气在0~t1h℃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式中 t1h——结焦周期前半期荒煤气平均温度(℃)。
9.2.3 粗苯带出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粗苯带出热量(kJ/)t;
GB——每吨入炉煤生成粗苯量(kg/t);
CBQ——粗苯气在0~t1h℃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式中 t1h——结焦周期前半期荒煤气平均温度(℃)。
9.2.4 氨带出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氨带出热量(kJ/)t;
GA——每吨入炉煤生成氨量(kg/t);
CA——氨在0~t1h℃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t1h——结焦周期前半期荒煤气平均温度(℃)。
CA值可查有关资料或按下式计算:
式中 CA——氨在0~th℃间的平均比热容[kJ/(kg•℃)];
th——结焦周期内荒煤气平均温度(℃)。
式中 th——结焦周期内荒煤气平均温度(℃);
t1h——结焦周期前半期荒煤气平均温度(℃);
t2h——结焦周期后半期荒煤气平均温度(℃)。
9.2.5 净煤气带出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当净煤气量为实测所得,其带出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净煤气带出热量(kJ/)t;
C1h、C2h——分别为0~t1h℃及0~t2h℃间净煤气平均比热容[kJ/(m3•℃)];
GMQ——每吨入炉煤生成的净煤气量(kg/t);
ρ0——净煤气密度(kg/m3);
t1h——结焦周期前半期荒煤气温度(℃);
t2h——结焦周
期后半期荒煤气温度(℃)。
2 当净煤气量为计算所得,其带出热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Q5′——净煤气带出热量(kJ/t);
φ——每小时从炭化室漏入加热系统荒煤气量(m3/h);
C1h、C2h——分别为0~t1h℃及0~t2h℃间净煤气平均比热容[kJ/(m3•℃)];
GMQ——每吨入炉煤生成的净煤气量(kg/t);
ρ0——净煤气密度(kg/m3);
t1h——结焦周期前半期荒煤气温度(℃);
t2h——结焦周期后半期荒煤气温度(℃);
G——全炉每小时装煤量(kg/h)。
9.2.6 水汽带出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水汽带出热量(kJ/)t;
Q6-1——入炉煤带入水分所消耗的热量(kJ/t);
Q6-2——化合水在生成过程所消耗热量与其带出热量之和(kJ/t);
Q6-3——水汽与焦炭反应所消耗的热量(kJ/t);
CSQ——在0~t1h℃时水汽平均比热容[kJ/(kg•℃)];
C′SQ——在450~t1h℃时水汽平均比热容[kJ/(kg•℃)];
C SQ″——在0~450℃时水汽平均比热容[kJ/(kg•℃)];
t1h——结焦周期前半期荒煤气平均温度(℃);
GSX——每吨入炉煤生成的化合水量(kg/t);
GS——每吨入炉煤所含水量(kg/t)。
9.2.7 烟气带出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烟气带出热量(kJ/)t;
V0,MQ——每吨入炉煤所需加热煤气的标准流量(m3/t);
VR,α2——每立方米煤气在小烟道的空气系数下完全燃烧时的实际烟气量(m3/m3)(通过燃烧计算求得);
d——不完全燃烧时的烟气量修正系数;
CF——从0~tF℃间烟气的平均比热容[kJ/(m3•℃)];
tF——烟气平均温度(℃);
φ——每小时从炭化室漏入加热系统荒煤气量(m3/h);
G——全炉每小时装煤量(kg/h)。
当α2≥1时:
当α2<1时:
式中 d——不完全燃烧时的烟气量修正系数;
α2——小烟道处烟气的空气系数;
CO、H2、CH4、O2——干烟气中各组分相应体积分数(%)。
9.2.8 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的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8′——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的热量(kJ/t);
V0,MQ——每吨入炉煤所需加热煤气的标准流量(m3/t);
CO、H2、CH4——干烟气中各组分相应体积分数(%);
φ——每小时从炭化室漏入加热系统荒煤气量(m3/h);
G——全炉每小时装煤量(kg/h);
d——不完全燃烧时烟气量的修正系数;
VR,α2——每立方米煤气完全燃烧生成的烟气量(m3/m3)。
9.2.9 炉体表面总散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9′——炉体表面总散热量(kJ/t);
qS1——炉体表面散热量(kJ/t);
qS2——由炉基础传入地下室热量(kJ/t);
qS3——打开炉门散失热量(kJ/t);
αf——辐射传热系数[kJ/(m2•h•℃)];
αa——对流传热系数[kJ/(m2•h•℃)];
WF——风速(m/s);
F——每孔炭化室炉体各部位散热面积(m2);
Tb、Te——分别为炉体表面及环境绝对温度(K);
tb、te——分别为炉体表面及环境温度(℃);
A——炉体表面所处位置的散热校正系数;
散热面向上:A=11.72,竖直散热面:A=9.21,散热面向下:A=6.28
G′——每孔炭化室的装煤量(t)。
9.2.1 0 差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热平衡各项收入热量总和ΣQ与支出各项热量总和之差,即为差值。
式中 ΔQ——差值(kJ/t);
ΣQ——各项收入热量之和(kJ/t);
Q1′、Q2′…Q9′——各项支出热量(kJ/t)。
差值包括未测出的热量及误差。热平衡允许相对差值为±5%,即:
9.3 热平衡表
9.3.1 将热平衡收入、支出热量计算结果填入表9.3.1中。
表9.3.1 热平衡表
9.4 热效率及耗热量
9.4.1 热效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η——热效率(%);
′、′、′、′、′、′——每吨入炉煤的炼焦产品:焦炭、焦油、粗苯、氨、煤气等带出的热量(kJ/)t;
Q5、Q6——每吨入炉煤中干煤和水分带入的热量(kJ/)t;
ΣQ——各项收入热量总和(kJ/)t。
9.4.2 耗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湿煤耗热量:每千克湿煤所消耗的计量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ar——湿煤耗热量(kJ/kg);
QDW——加热煤气低发热量(kJ/m3);
V0,MQ——每吨入炉煤需消耗的加热煤气标准流量(m3/h)。
2 换算为7%水分的湿煤耗热量
当用焦炉煤气加热时:
式中 qh——换算为7%水分的湿煤耗热量(kJ/kg);
qar——湿煤耗热量(kJ/kg);
M——入炉煤含水量(%)。
当用高炉煤气加热时:
式中 qh——换算为7%水分的湿煤耗热量(kJ/kg);
qar——湿煤耗热量(kJ/kg);
M——入炉煤含水量(%)。
当用混合煤气加热时:
其换算系数可按煤气混合比,将上述系数进行加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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