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食品的含义
1.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的描述,起初国际上没有这一词汇,这是我国的创造,它是介于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之间的一种安全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不是普通意义上仅为人们提供美味和营养的食物,而是包含了生态、经济、社会、科技等协调发展的高品质、安全、营养等特定质量要求的产品。绿色象征生命和活力,而食品是维系人类生命的物质基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都冠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故将其定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通常分A级和AA级两个等级。
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标准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有机食品的基本要求。
绿色食品应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附近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水域上游、上风口没有污染源对该区域构成污染威胁。该区域内的大气、土壤、水质均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并有一套保证措施,确保该区域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环境质量不下降。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料、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农药、肥料、兽药、食品添加剂等生产资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准则》。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和标签规定。
(5)产品的储藏、运输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
(6)生产资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准。
2.绿色食品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食品,绿色食品具有如下突出的特点:
(1)绿色食品是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而不是简单地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质。这样既可以保证绿色食品生产原料和初级产品的质量,又有利于强化企业与农民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最终将农业和食品工业发展建立在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
(2)绿色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生产不是简单地对最终产品的有害成分含量、卫生指标进行测定。而是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贮运、销售等环节的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
(3)绿色食品标志受到法律保护。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在绿色食品认识上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绿色食品未必都是绿颜色的,绿颜色的食品也未必是绿色食品,绿色是指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如绿色和平组织、绿色壁垒、绿色冰箱等。
(2)无污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食品中所含物质是否有害也是相对的,要有一个量的概念,只有某种物质达到一定量才会有害,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只要有害物含量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就有可能成为绿色食品。
(3)并不是只有偏远的、无污染的地区才能从事绿色食品生产,只要环境中的污染物不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就能够进行绿色食品生产。
(4)封闭、落后、偏远的山区及没受人类活动污染的地区等地方生产出来的食品不一定是绿色食品,有时候这些地区的大气、土壤或河流中含有天然的有害物。
(5)野生的、天然的食品,如野菜、野果等不能算作真正的绿色食品,有时这些野生食品或者它们的生存环境中含有过量的污染物,是不是绿色食品还要经过专门机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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