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任务一 功能食品及其分类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因营养过剩和营养失调而产生的文明病,如肥胖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开始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人口的老龄化、少年儿童成人病的增加、环境污染等,也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具有调节人体机能、防止疾病和促进康复的功能食品正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另外,世界各国也高度重视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健康食品、膳食补充剂等,特别是一些以普通食品和饮料作为载体,添加具有防病抗病功能因子的功能食品的研发,所以功能食品也成为近年来世界食品工业新的增长点。
一、功能食品的概念及其与药品的区别
(一)功能食品的定义
在我国,功能食品又叫保健食品,两个概念等同,并以同一法规予以管理。按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的定义: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功能食品必须符合4条要求:(1)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2)其功能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而且经过科学验证是肯定的。同时,其功能不能取代人体正常的膳食摄入和对各类必需营养素的需要;(3)功能性食品通常是针对需要调整某方面机体功能的特定人群而研制生产的;(4)它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目前国内外对功能食品没有一个统一的称谓,各国和地区大致有以下几种叫法:健康食品、特定用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改善食品、保健食品等。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现代功能食品产业的起步早于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较高的研发水平。
美国虽然没有官方的功能食品定义,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FDA)对健康食品的管理却很严格,主要包括具有明确科学共识的健康食品(SSA)、合格健康食品(QHC)以及营养含量食品等级别,明确了多种食物或食物成分具有降低疾病风险的作用,并可以在产品的标签上以健康食品的项目予以表明。
日本定义具有健康作用的食品包括特定保健用食品(FOSHU)和营养素功能食品(FNFC),均由日本厚生省管理。在审批制度方面,FOSHU属于个别许可型,但近两年增设了“附带条件的FOSHU”、“规格基准型FOSHU”以及“降低疾病风险型的FOSHU”。其中,“附带条件的FOSHU”是针对那些虽然未达到特定保健用食品在审批时所要求的功效作用机制、但在有限的科学证据下被认为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
(二)功能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功能性食品与药品有着严格的区别。不能认为功能性食品是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一种中间产品或加药产品。功能性食品与医药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药品是用来治病的,而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功能性食品重在调节机体内环境平衡与生理节律,增强机体的防御功能,以达到保健康复的目的。
(2)功能性食品要达到现代毒理学上的基本无毒或无毒水平,在正常摄入范围内不能带来任何毒副作用。而作为药品,则允许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存在。
(3)功能性食品无需医生的处方,没有剂量的限制,可按机体的正常需要自由摄取。
二、功能食品的研发和生产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功能食品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保健(功能)食品应保证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2)保健(功能)食品应通过科学实验(功效成分定性、定量分析;动物或人群功能试验),证实确有有效的功效成分和有明显、稳定的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或通过动物(人群)试验,确有明显、稳定的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
(3)保健(功能)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应有科学依据。
(4)生产保健(功能)食品的企业,应符合GB 14881-1994的规定;并应逐步建全质量保证体系。
三、功能食品的分类
(一)根据消费对象进行分类
1.日常功能性食品
它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健康消费群(如婴儿、学生和老年人等)的生理特点和营养需求而设计的,旨在促进生长发育、维持活力和精力,强调其成分能够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和调节生理节律的工业化食品。它分为婴儿日常功能性食品、学生日常功能性食品和老年人日常功能性食品等。
(1)婴儿日常功能性食品
应该完美地符合婴儿迅速生长对各种营养素和微量活性物质的要求,促进婴儿健康生长。
(2)学生日常功能性食品
应该能够促进学生的智力发育,促进大脑以旺盛的精力应付紧张的学习和生活。
(3)老年人日常功能性食品
应该满足以下要求:即足够的蛋白质、足够的膳食纤维、足够的维生素和足够的矿物元素,低糖、低脂肪、低胆固醇和低钠。
2.特种功能性食品
它着眼于某些特殊消费群的身体状况,强调食品在预防疾病和促进康复方面的调节功能,如减肥功能性食品、提高免疫调节能力的功能性食品和美容功能性食品等。
(二)根据科技含量进行分类
1.第一代产品(强化食品)
第一代产品主要是强化食品。它是根据各类人群的营养需要,有针对性地将营养素添加到食品中去。这类食品仅根据食品中的各类营养素和其他有效成分的功能,来推断整个产品的功能,而这些功能并没有经过任何试验予以证实。日前,欧美各国已将这类产品列入普通食品来管理,我国也不允许它们再以保健食品的形式面市。
这类产品有各类强化食品及滋补食品,包括高钙奶、益智奶、鳖精、蜂产品、乌骨鸡、螺旋藻等。
2.第二代产品(初级产品)
第二代产品要求经过人体及动物试验证实该产品具有某种生理功能。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大多属于此类。如三株口服液、脑黄金、脑白金、太太口服液、恒宁固之宝等。
3.第三代产品(高级产品)
第三代产品不仅需要经过人体及动物试验证明该产品具有某种生理功能,而且需要查清具有该项功能的功效成分,以及该成分的结构、含量、作用机理、在食品中的配伍性和稳定性等。这类产品在我国现有市场上还不多见,且功效成分多数是从国外引进,缺乏自己的系统研究。这类产品有防感宝贝、鱼油、多糖、大豆异黄酮、辅酶Q10、纳豆、金御稳糖等。
(三)根据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分类
如调节免疫功能食品、延缓衰老食品、改善记忆食品、促进生长发育食品、抗疲劳食品、减肥食品、耐缺氧食品、抗辐射食品、抗突变食品、抑制肿瘤食品、调节血脂食品、改善性功能食品、调节血糖食品等。
(四)按产品形态分类
功能食品按产品形态不同,可分为饮料类、口服液类、酒类、冲剂类、片剂类、胶囊类和微胶囊类。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功能(保健)食品的产品形态,有的是传统的食品形态(如保健酒、保健茶等),有的是以胶囊、片剂等以往人们认为的药品形态。可以说我国功能(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赋予了食品以胶囊和片剂、冲剂等新的产品形态。
四、功能食品的作用
功能食品除了具有一般食品的营养和感官功能(色、香、味、形)外,还具有一般食品所没有或不强调的食品的第三种功能,即调节人体生理活动的功能。具体包括: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膜有辅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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