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评价
8.1.1 节能改造的方向判定
既有建筑一般分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由于建造时未按建筑节能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建造,其能耗均不符合现行节能标准要求。既有不节能公共建筑普遍能耗高,居住建筑的热舒适度不达标。因此,既有不节能建筑节能改造的潜力巨大。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方向首先为设备部分,重点是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其次是电气和给排水系统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最后才是围护结构的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方向首先应为围护结构,其次是设备系统改造。
通过节能改造,公共建筑可明显降低能耗,达到或接近现行节能标准要求;居住建筑可显著提高居住环境的热舒适性,能耗也会有一定下降,从而达到或接近现行节能标准的要求。
8.1.2 节能改造的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和安全性评估两个方面。
(1)资料收集
节能改造前,应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完善以下资料:
①建筑总图及竣工图纸,暖通竣工图。
②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已发生的改造或维修图纸。
③对原有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实测设备、系统运行的能效比,分析实际能耗现状。
④对比围护结构实际材料和图纸的符合性。
⑤建筑物内各部位热环境的现状。
⑥周边可利用的环境资源状况。
(2)安全性评估
节能改造前,还应对建筑物的安全状况作出符合实际状况的安全评价,以确保拟改造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能满足改造的要求。该工作建议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承担。当改造中涉及需对原有结构进行改动和增加荷载的情况,建议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拟改项目的安全性做结构复核,不满足要求的应做加固处理。
8.1.3 节能改造的热工评价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热工评价分为改造前评价和改造后评价。
(1)改造前评估
改造前评估的目的和方法是利用现行的节能标准和技术手段,针对拟改造项目的现状及耗能系统,对围护结构各部位的热工性能进行评价,对设备系统尤其是空调系统和照明等系统的耗能指标进行评价,找出影响建筑能耗的关键部位及系统环节,以确定节能改造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2)改造后评估
改造后评估指针对所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及方法,利用现行的节能技术标准和技术手段,对改造后的建筑物热工性能和能耗进行判断,确定改造后建筑的综合热工性能是否达标的方法。
表8.1 既有建筑节能评价指标(按规定性指标)
续表
注:CM为平均窗墙面积比。
表8.2 既有建筑节能评价内容(按耗电量指标)
续表
注:CM为平均窗墙面积比。
表8.3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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