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没有相对独立的规划信息中心的规划局,通过测绘管理部门(测管处)兼管规划局的信息化工作。由于编制或其他人员的问题还不能很好地建立相关的信息管理部门,可以由开发商以年为单位,以技术服务的形式为规划局目前的相关系统提供维护工作,同时提供技术培训服务,配合相关单位建立自己的信息中心。
7.2.1 规划局信息化的几种模式
本节主要对目前规划局内信息化管理的模式进行总结,并对具体系统的维护方式进行归纳。
1.有独立的信息化主管部门
这种情况适用于已经成立了规划信息中心的规划局。这里有完整的人员管理和维护与规划业务相关的信息化工作,信息中心的人员不但对规划局的日常业务非常熟悉,并且可以结合相关的IT技术,归纳出规划局的信息化要求和目标,并通过立项组织相关开发单位进行实施,在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地对项目进行维护工作。可以说,建立信息中心可将和规划业务相关的各类空间、非空间信息进行完善地管理,是规划局信息化工作必须要走的一步。
2.由测绘管理部门代管理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没有相对独立的规划信息中心的规划局,通过测绘管理部门(测管处)兼管规划局的信息化工作。这种建制主要针对空间数据的生产、更新及维护,由测管部门围绕空间数据为主线,以业务应用为辅助,完成规划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3.委托开发商维护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县级或区级的规划局(所)。由于编制或其他人员的问题还不能很好地建立相关的信息管理部门,可以由开发商以年为单位,以技术服务的形式为规划局目前的相关系统提供维护工作,同时提供技术培训服务,配合相关单位建立自己的信息中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