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取名习俗[4]
布朗族的命名是按照十二属相或男女婴儿出生的先后排列。姓氏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有姓,一类是无姓。
在保山市、临沧市和普洱市的布朗族,都有各自的姓氏,如陶、阿、李、杨、王、罗、闪、刀、陈、魏等姓,名字是按婴儿的性别和出生先后排列的。例如普洱市墨江县圭墨寨布朗族长子叫“岩”,次子叫“尼”,三子叫“三”,四子叫“垒”,五子叫“苛”,六子叫“拉”;长女叫“月”,次女叫“仔”,三女叫“也”,四女叫“垒”,五女叫“姨”,六女叫“拉”等。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布朗族长子叫“埃岩”,次子叫“尼”,三子叫“桑”,四子叫“赛”,五子叫“老乌”,六子叫“老六”;长女叫“叶”,次女叫“玉”,三女叫“安”,四女叫“爱”,五女叫“娥”,六女及以后都叫“腊”。
布朗族婴儿生下来后,要请干爹干妈来取名。当婴儿出生后七天之内,只要是第一个进入产妇家的客人,无论是男是女,便成了干爹或干妈,要请他(她)取名、拴线。在三年内,每年春节时,父母都要带着孩子前往干爹干妈家拜年,并送去猪肉、粑粑、烧酒等。干爹干妈也要送给小孩一些钱和衣服。如果孩子体弱多病或经常哭啼,父母便请“布占”卜卦,另取名,并告知孩子父母,干爹干妈所住方位、肤色、高矮等,父母就背着孩子按“布占”所指前往寻找,直到找着为止。随后再请他们取名,认为这样才可以免除孩子的灾难。假如干爹叫陶国华,孩子是长子“岩”,那么名字的末尾要取干爹的“华”字,即称“岩华”,如果是长女就叫“月华”,也可改姓,称为“陶妹”,但一般保持原来的姓氏。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一带的布朗族只有名字而无姓氏。凡生男孩,只在名字之前冠以“岩”,女孩名字之前冠以“玉”,以此区别男女性别。男女婴儿出生三天后,即请“布占”祭祀“代袜么”“代袜那”,并替婴儿拴线和取名,名字多按孩子出生先后排列,长子叫“滴”,次子叫“占”,三子叫“网”,四子叫“布”,五子叫“帕”,六子叫“苏”,七子叫“骚”,八子叫“哄”;长女叫“英”,次女叫“望”,三女叫“温”,四女叫“艾”,五女叫“妞”,六女叫“呃”,七女叫“娥”,八女叫“熬”。
连名制是布朗族的一种取名形式,有母子(女)连名制、母子(女)与父子(女)混合连名制和父子(女)连名制三种同时并存。
母子连名制,是当婴儿取名后,再把母亲名字的第二字连在婴儿的名字之后,这样就形成了特殊的母子连名制。据布朗族老人讲:“因为子女都是母亲生的,从喂奶到抚养长大,都是母亲的事,特别是母亲怀孕、分娩时很痛苦,为表示不忘母亲养育之恩,所以子女的名字都要连着母亲的。”
母子(女)与父子(女)混合连名制的特点是,母子(女)连名从第一代连续到第五代,但到第四代和第五代就既有母子连名也有父子连名,而且连父名者已渐多。
当布朗族到了父权占绝对统治地位时,子女都连父名,亲属也只能按父系计算,即用父亲名字的末尾一个字音来连接,有连至三代到六代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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