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2月22日
地址:温州市图书馆七楼会议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附后
会议内容:图书馆、档案馆合建工程消防验收会议由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主持召开,各相关部门参加。根据会议议程,各单位对消防工程的有关情况及预验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其次进行实体工程的验收和总结,对工程中的不足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纪要如下:
1.拆除妨碍消防通道畅通的走道门。
2.部分防火卷帘门电源未接通。
3.防火门均未设置标识牌(甲级、乙级)。
5.通向屋顶的安全门开启方向错误(按人员疏散方向开启)。
6.设备用房、消防电梯机房等房间应设置消防通话机。
7.稳压泵不能正常启动,管道顶部应设自动排气阀;稳压泵控制线路未穿金属管保护,稳压泵房未设应急照明灯具。
8.气体防护区域未设泄压口。
9.消火箱内的消防水带为“南安”产品,必须更换(与供货商联系)。
10.图书馆七层古籍阅览室等处,玻璃墙及防火分隔应采用防火玻璃;隔墙两处的玻璃墙,分隔间距不符合要求。
11.所有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应按房间布置重新调整,相应间距不大于20m,转角处必设,部分已坏的需更换。
12.部分安全门未按人员疏散方向开启。
13.联动状态下不能正常切除相关非消防电源的应整改。
14.CO2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应采用提示音响、闪光报警等,提醒人员离开防护区。
15.疏散楼梯间要增设自带蓄电池的疏散指示灯。
16.有关消防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消防部门。
17.消防梯间和管道井内不允许堆放杂物等。
18.计算机房设置的玻璃隔断是否防火,提交相应资料。
19.防火卷帘门边不允许堆放杂物,应从管理上妥善处理。
20.1号楼梯地下室疏散门宽度应保证不小于0.9m,开启方向有误。
21.提供防火门的有关资料。
根据以上问题对现场进行普查(包括前次所提问题),各相关单位应引起重视,切实整改,争取在最快时间内一次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消防部门后进行复查。
上海市建筑科学院建设工程咨询监理部
温州市图书馆、档案馆合建工程监理项目部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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