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主要直属单位
一、潘家口水力发电厂
1977年5月,水电部批准北京电业管理局成立潘家口水电站生产管理班子,并确定潘家口水电站投产后由北京电业管理局领导(水电计字第〔65〕号)。
1977年11月,北京电业管理局潘家口水力发电厂筹建处成立。筹建处设筹备小组,由王绍丰、黄宣范、宋文发等同志组成。
1981年1月,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潘家口水力发电厂成立,黄宣范任厂长。
1981年4月,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潘家口水电厂管理体制的协议》(〔81〕水办字第28号、〔81〕电劳字第37号),明确潘家口水力发电厂实行两部制双重领导以水利部为主的管理体制,隶属水利部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5月,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潘家口水力发电厂更名为水利部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水力发电厂。
1983年10月,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水力发电厂更名为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水力发电厂。
2010年6月,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水力发电厂更名为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潘家口水力发电厂。
截至2010年底,水电厂共有科室(分场)13个,职工273人。
二、潘家口水库工程管理处
1982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在水电厂水工分场的基础上筹建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水工厂。
1983年3月,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水工厂成立。
1984年10月,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水工厂更名为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水库工程处。
2002年4月,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水库工程处更名为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水库工程管理处。
2010年6月,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水库工程管理处更名为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潘家口水库工程管理处。
截至2010年底,水工处共有科室(队)14个,职工165人。
三、大黑汀水库管理处
1982年3月,河北省批准成立大黑汀水库管理处,隶属于河北省引滦工程管理局(河北省人民政府〔1982〕54号)。
1983年8月,大黑汀水库管理处划归海委引滦局,更名为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大黑汀水库管理处。
截至2010年底,汀管处共有科室(站、队)17个,职工271人。
四、天津基地管理处
1990年5月,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在我市建立职工后方生活基地和部分职工户口进市的复函》(津政办函〔1990〕9号),成立了海委引滦局驻天津办事处。办公地址设在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招待所。
1993年6月,成立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公地点在驻天津办事处。7月,成立天津基地管理处,与驻天津办事处合署办公。
1996年8月,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与天津基地管理处合署办公。
2002年4月,海委引滦局天津基地管理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驻天津办事处)更名为海委引滦局天津基地管理处(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驻天津办事处)。
2010年6月,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其他名称不变。
截至2010年底,天津基地共有科室9个,职工89人。
五、后勤服务中心
1984年4月,局办公室下设行政科和房产管理科。
1986年5月,海委引滦局行政处成立,行政科和房产管理科划归行政处。
2001年10月,撤销行政处,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原行政处职能划归后勤服务中心。
2002年5月,后勤服务中心被列为局直属单位。
截至2010年底,后勤中心共有科室(队、部)10个,职工1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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