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入河入库排污口监督管理
一、入库排污口调查
2003年9月4日—11月30日,为了全面掌握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及主要的入库河流的污染状况,海委引滦局以《海河流域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大纲》为基础,制定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入库排污口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从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检测项目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将排污口的管理工作与重点水源地功能区监测、取水许可管理相结合。
根据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及潵河保留区周边的实际情况,共确定24个排污口门进行实地调查,其中选矿排污口门为20个,生活污水排污口门为4个。
调查中发现,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选矿企业大多建有尾矿库,仅有少数选矿企业采用直接排放的方式。根据监测结果,各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质中COD、总氮、总磷、氨氮为主要的污染物,而加测的重金属类如铜、铁、镉、铅的含量相对较低。选矿排污口排放的废水对水能功能区有一定的化学污染,尾矿沙淤积河道及水库则是对水功能区的最大危害。
二、入河排污口调查
为加强滦河水系排污口的监督管理,2003年8月—12月,海委引滦局对潘家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滦河河北缓冲区(乌龙矶—潘家口水库)、瀑河河北宽城缓冲区(宽城—潘家口水库)、潵河河北兴隆保留区(李营—大黑汀水库)以上河段和库区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和排污口进行了登记。
2005年4月30日—6月30日,为了全面掌握滦河水系主要的功能区内的入河排污口现状,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海委引滦局制定了《滦河水系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实施方案》,并组织承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唐秦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单位具体承担各管辖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
按照滦河水系排污口调查实施方案,确定入河排污口的调查任务为125个。根据实际情况,实地调查了176个排污口,其中滦河潘家口水库以上入河排污口为79个,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周边及潵河流域排污口为85个,大黑汀水库以下滦河流域排污口为12个。
滦河水系176个排污口的实际调查情况和59个重点排污口的实际检测结果如下:
滦河流域排污口年排放废水量为1.61亿吨,主要排污类型为生活污水、混合污水和工业废水。59个重点排污口实际排放废水9641万吨,占总排放废水量的60%。COD排放总量为3.89万吨、氨氮1423吨、挥发酚1.42吨。部分排污量较大的企业,没有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另外,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是水库潜在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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