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作为工程项目的发起者、投资者和组织者——建设单位的项目组织在参建各方的项目管理组织中发挥其核心作用。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包括: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从业单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资质等级反映了企业从事某项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是国家对建设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严格的资质条件。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这样做不利于科学地组织流水施工,也不便分清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还容易滋生腐败,因此,肢解发包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令禁止的行为。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同时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3)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合理的干预。
1)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实际工作中,不少建设单位一味强调降低成本,迫使投标方互相压价,最终承包单位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中标。而中标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不得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势必影响工程质量。
合理工期是指在正常建设条件下,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管理方法,以现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期定额为基础,结合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工期。建设单位不能为了早日发挥项目的效益,迫使承包单位赶工期。实际上,盲目赶工期,简化程序,不按规程操作,导致建设项目出问题的情况很多,对此,我们应将眼光放远,谨慎对待。
2)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性要求,违反了这类标准,必然会给工程带来重大质量隐患。
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4)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设计文件的重要内容,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制作,进行施工、安装和工程验收等工作的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完成,建设工程最终所要达到的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和结构的安全性就有了约束,因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展开审查,既是对设计单位的成果进行质量控制,也能纠正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不规范行为,而且审查是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之后,交付施工之前进行,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损失,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5)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6)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
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5)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等。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收到上述文件和资料后,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签发监督通知书。该程序是法定程序,不办理监督手续将不签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
(7)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对建筑工程进行必要的装修作业,是满足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美观的重要施工活动。但有一些装修工程,为了满足特定的使用目的,要对结构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改动。对于这类装修工程的施工,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随意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变动和装修,并且又是在没有设计方案的前提下,擅自施工,则必将给工程带来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该建筑工程的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情况、结构形式等比较熟悉,一般情况下应委托其进行该建设工程的装修设计。在难以委托原设计单位的情况下,应委托与原设计单位有同等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
(8)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竣工验收的条件、依据及备案手续均有明文规定。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此外,建设单位若是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除承担一般建设单位的有关责任、义务外,还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开发工程的质量管理;其开发经营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其出售的房屋应符合使用要求,并应提供有关使用、保养和维修的说明,如发生质量问题,应在保修期内负责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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