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长三角地区乡村发展动力及其空间特征辨析
1.现象与背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010年中央1号文件又明确指出:将通过各种措施大力推进乡村住宅的建设,以拉动经济的增长,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我们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乡村人居环境必将发生重大改变。但是,当下的“农村”或“乡村”因为经济产业模式的不同,已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内涵与特征。如果不加以分辨,而以一种或几种简单化的模式进行操作,必将为乡村人居环境的建设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
何为乡村?我们通常认为:乡村是以农业作为基本经济活动的聚落总称。《中国乡村建设》中就给出了如此的定义:“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由于它主要是农业生产者居住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所以又通称为农村”1。
长时间以来,乡村一直都是当代建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建筑学的视角来分析,这一由自然生态、居住生活、经济产业等系统构成的聚落环境,在空间上一般表现为低密度、低容积率;在景观上表现为乡野、自然;在居民构成上表现为均质、单一;在社会交往表现为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然而,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迅猛发展,乡村的景观格局、人员构成、产业模式、生活方式等发生了巨大改变,表现出多元多态的特征。在“乡村”或“农村”这一笼统的概念和行政区划之下,呈现出多种类型与多样的内涵。基于这样一种背景,有必要对其发展模式进行适当辨析,只有这样,方可在当下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中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将乡村建设引上健康、可持续的道路。
乡村空间的迅猛演变,是与中国快速城市化这一过程密不可分的。各地发展的条件与背景不同,其乡村空间格局演变的动力机制及其特征也各异。长三角地区的乡村经济发展,就曾被划分为“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苏南模式产生的基础是农村土地所有制、富足的乡村经济、进取的人文传统,其发展的动力是源于集体资金的积累和地方政府强有力的介入,是“自下”发展的。而温州模式则体现为强烈的致富与创业精神,以个体或民营经济为主导的“自主”式发展模式2。不过,当下的乡村经济模式中,这一地区性的差异早已不再如此分明,而呈现出多元混合的特征。
2.产业模式及其空间形态分析
综观长三角地区的乡村,根据经济产业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基本农业主导型:这类乡村多位于山地丘陵或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带,农业生产资源丰富,传统的种植、养殖、林业等是其主要的经济来源。受制于时空距离、政策等原因,这类乡村较少受到城市化的冲击,非农产业较少,在景观上依然保持着传统的风貌特征。在人员流动上表现为单向性,即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为主,外来人口少。
②旅游特色型:一些乡村因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或风景、观光资源,于是旅游服务业(包括农家乐等)以及与之相关的旅游工艺品加工成为乡村经济的主导模式。例如淳安的宋村、温岭的小岙村、安吉的高家塘村、苏州的明月湾村、杭州的梅家坞、龙井村等。在旅游经济的刺激之下,这些村多展开了较大规模的既有建筑的整治以及新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但是,在特色光鲜的乡村外表之下,时尚化、布景化也往往是这些地区空间环境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另一方面,节假日期间外来游客大量涌入后,如何平衡公共的旅游经济与私密的居民家庭生活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较大的问题。
苏州明月湾:整个村即是一个明清古建筑的博物馆,进村需购买门票
杭州梅家坞:商业几乎渗透到村内每一个角落
③市场贸易型:在以市场贸易为导向的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的推动下,一些以综合性服务功能为主的中心村逐渐突显出来。这些乡村,已经完全脱离了农业,也不再仅是村民们聚居的场所。名义上这些地区依然还是乡村,居民的身份也依然还是农民,但其实质上的产业模式、居民生活方式、空间环境等与一般的城镇几乎没有差别。
④企业主导型:长三角地区各级城市的周边地区,大量乡村已经接纳和发展了相当规模的加工与制造型企业集群,比如黄岩的模具、慈溪的塑料制品、永康的五金等。发达的工业经济带给了乡镇的迅猛扩张以及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以慈溪的观海卫镇及周边的乡村为例,大量工厂沿329国道北侧不断蔓延,南侧的居住区也不断扩展,于是在东西方向绵延成一个数十公里的壮观的乡镇地带,几乎将宁波与慈溪连为一体。随着这些乡村经济的发展,本地居民大多搬进了新建的联排或独立式住宅。有意思的是,这些村子也多保留了原有的老宅,因为可以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获得收入,于是那种传统的江南水乡景观在这里依然大量存在,尽管那些房子大多老旧残破,不过走在小巷或河边,也别有一番味道。可惜这种景观很快就会消失。以位于该地区龙山镇施公山村为例,就正在启动“农房两改”的重大工程。所谓“农房两改”,就是对住房制度和居住空间模式进行集中改建,以村为单位,将乡村分散布点、“有天有地”、自行建设的传统建房方式向“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的节地型农民建房方式转变。笔者看过这一地区的控制性规划,其功能区划、道路格局看起来与城市毫无差异,但其具体的建设与开发模式却是以村委会为主导的自主建设与管理。受制于其有限的认识与管理水平,“农房两改”的建设前景着实令人担忧,因为单从已经建成的几幢农民公寓的效果来看,兵营式的布局和单调的外观实在不甚理想。另一方面,村委会决定将“农房两改”后腾出的大量土地用于企业生产或出租房、商品房的建设。尽管存在一些制度上的制约,但这些村镇似乎都雄心勃勃,志在必得。
慈溪施公山村:近景中的建筑为老村,远景中的建筑是正在建设中的农民公寓
慈溪施公山村:老村内沿河景观
高度发达的私营与民营经济是长三角地区的一个显著特点,而这一经济模式背后的则是不断追求、永不满足、敢冒风险、勇闯天下的创业文化与求新精神。当乡镇的经济达到一定的水平与规模之后,他们自然而然地会强烈要求改变自己的居住空间与生活场所。然而受制于行政区划以及相对滞后的规划管理政策的限制,他们不能(或不愿)采用城市般的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于是在许多政策的边缘地带,抓住各种机会,进行大规模的各类建设。江苏的华西村、浙江的滕头村可谓这方面的典型代表,这两个村的产业模式、经济分配方式其实有着较大差异,但是村民的居住模式却大同小异,那就是村委会主导建设之下的住宅供给制。他们为了分配的方便、强调均富的理念,不约而同地采用了整齐划一、各户均等的布局方式。可是,走在这些所谓的乡村里,已经几乎没有乡村的感觉,且不说华西村正在建设的300多米高的“五星级”摩天大楼,单看低调许多的滕头村,也早已是另外一种味道。王澍曾经如此描述他对滕头的印象:“它实际上是更像这一带城郊的新社区,几乎没有乡村痕迹。就其结构来看,一片是20世纪80年代整齐的、有马头墙的排屋式新农居,住着外来人;一片是20世纪90年代后的简化版欧式独栋别墅,滕头人自己住;一片是供旅游的乡村乐园;一片是供参观的农业实验室,有大棚,无土栽培;一片是供领导种树留念的树林及其一侧象征性地立着的一根风力发电杆;街道和城市一样,有人行道、路灯、路牌,种着行道树……村里只种树、不种地。……如果说滕头是一个完整的小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只有粗略的外部,它的内部几乎没有与生存有着真实关联的细密构造。……从建筑学的角度看,一个生活世界的内部主要是从剖面看出,而滕头的内部如外部一样简略干枯。它是没有脏腑的,或者说,没有剖面”3。是啊,滕头的剖面到哪里去了?这是一个颇令人深省的问题。我们知道,传统的乡村社会中,以个人与家庭为单位的自主建造、过程建造、协作建造、经济建造等是创造乡村空间魅力与旨趣的重要保证4;城市中,市场机制的引入是塑造丰富的城市生态的重要途径,在滕头以及华西村这类极端典型的集团企业化的乡村中,拒绝市场的作用与个人的参与,一切通过集体来包办,或许这是夺去这类乡村“剖面”的重要原因。这里,笔者不想探讨这类建设模式是否真的公平、合理、和谐,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类“乡村”其实根本上早已不再是乡村,或者说与乡村几乎毫无关联,当然也就不代表着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尽管其中的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是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
宁波滕头村:整齐划一的村民住宅
宁波滕头村:整个村也是一个旅游公园
3.反思与总结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总体上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同时也是着力调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指标,由1980年的13.6%提高到2011年47%。这一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农村人口快速地向城市转移,这一持续的人口单向流动,在当下凸显出越来越多的社会与环境问题,使得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中国目前的城市化模式,重新确立乡村在当下以及未来社会发展中的角色与定位。当前,国际国内的政治与经济格局依然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在全球化的生产与消费链条之中,处于高竞争、低技术的中国低端产业将会越来越受到极大影响。2009年初,大量进城农民就曾纷纷被迫返乡。面对这种局面,在“家乡”创业成为各级政府新的指导思想,同时,随着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的全面执行,多种途径的生产模式有可能全面展开,由此衍生出的生产、加工、服务行业将有可能为乡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我们可以预见:农民在“家”创业与就业将是未来平行于“进城”的城市化模式,进而带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向多元、科学与内涵方向发展。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09年底,全省规划保留了19588个行政村(除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其中规划确定了4165个中心村5,这些地方将是未来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重要场所。
但是在红红火火的乡村建设之中,我们要不断提醒自己究竟什么是乡村以及乡村之美。其实,乡村之美在于居民的生产、生活与其所依存的土地之间的自然、直接、质朴、真实的关联,当这种关联变得间接、做作、虚假之时,乡村便变了味,或者说不再是乡村。所以我们可以说那种基本农业主导型的乡村是中国当下及未来乡村的基石,旅游特色型的乡村是当下及未来乡村的变体,市场贸易型和企业主导型的“乡村”早已不再是乡村,需要尽早纳入到城镇建设与管理的体系,方可带来这些地区生活与居住空间持久的活力与健康的发展。
诚然,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已悄然改变了乡村的实际情况以及乡村的内涵:在农村居住的人口不一定与农业生产有必然联系,人们的生活与经济来源并不一定直接从事农业生产。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来的乡村不一定与农业相关,而是其社会空间的集合形态所体现的与自然、与生活基本事实的依存关系6。所以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剧烈变化的乡村,若要依然保持乡村的实质,所有的管理者、建设者、规划设计者时刻需要提醒自己,之于乡村,其建筑与环境是一种更加接近土地的生活方式。正如胡恩威所言:“下一阶段的农村改革,将提供一个机会,重新发展以“地”为本的中国传统民居的可能。因为农村改革需要的不是冷气高楼,而是更接近土地的生活模式”7。
参考文献:
[1]张泉.城乡统筹下的乡村重构[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4.
[2]张泉.城乡统筹下的乡村重构[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79.
[3]王澍.剖面的视野[J].时代建筑,2010/02:81-82.
[4]参见昆明理工大学王冬老师的乡村系列文章,例如:乡村聚落的共同建造与建筑师的融入[J].时代建筑, 2007/04:16-21.
[5]浙江省建设厅.2010年4月.
[6]李凯生.乡村空间的清正[J].时代建筑,2007(04):10.
[7]胡恩威.中国建筑宣言[J].DOMUS,2010(03):18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