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即审计监督的客体,由于审计主体、审计阶段、审计目的的不同,可把建设项目的审计进行如下分类:
10.5.2 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
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即审计监督的客体,由于审计主体、审计阶段、审计目的的不同,可把建设项目的审计进行如下分类:
1)建设项目法规执行审计
(1)《审计法》执法审计;
(2)《招标投标法》执法审计;
(3)《建筑法》执法审计;
(4)其他法规审计。
2)建设项目造价审计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审计;
(2)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审计;
(3)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审计;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
(5)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3)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审计
(1)建筑工程费审计;
(2)装饰装修工程费审计;
(3)安装工程费审计;
(4)市政工程费审计;
(5)园林工程费审计;
(6)待摊投资费用审计;
(7)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审计。
4)建设项目合同审计
(1)勘察设计合同审计;
(2)招标代理合同审计;
(3)施工合同审计;
(4)监理合同审计;
(5)项目管理总承包或代建合同审计;
(6)设备购置合同审计;
(7)材料采购合同审计;
(8)其他经济合同审计。
5)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1)资金来源情况审计;
(2)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3)资金结算情况审计;
(4)财务决算情况审计。
6)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审计
(1)微观经济效益审计;
(2)宏观经济效益审计。
7)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审计
(1)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审计;
(2)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审计;
(3)工程施工阶段审计;
(4)工程竣工阶段审计;
(5)建设项目后评价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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