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邮政通信规划
城市邮政局(所)的分类应按国家邮政总局的业务设置要求分为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与邮政所3类。所以,城市规划的邮政通信规划邮政局应包括邮政通信枢纽局(邮件处理中心)规划和邮件储存转运中心等单功能邮件处理中心和邮政支局规划。
4.6.1 邮政需求量预测
城市邮政设施的种类、规模、数量主要依据邮政通信总量来确定,城市邮政需求量通常用邮政通信总量来表示。城市邮政通信总量是以货币形式表现一个城市的邮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品量的总和,是反映邮政通信企业劳动量(业务量)的综合指标,其单位用RMB表示。
预测通信总量常采用发展态势延伸法、单因子相关系数法、综合因子相关系数法等预测方法。
(1)发展态势延伸预测法。该法即找出历年邮政量的数据变化规律,从中分析其走势,以预测未来需求量。预测公式为
式中 yt————规划期内某年邮政通信总量,万元;
y0————规划基年的需求量(现状业务总量),万元;
α————邮政业务收入或通信总量增长态势系数,α>0;
t————规划年限。
(2)单因子相关预测法。在影响邮政需求量的各个变化因子中,寻找出其中的一个与其变化相关最密切的一个因子,用该因子的变化分析邮政需求的变化,通过对该因子进行修正,以达到规划期末城市邮政需求量的预测。预测公式为
式中 xt————规划期某年的经济社会因子值;
c————现状邮政年业务收入量y0与经济社会因子值x0之比值;
yt、α、t含义与式(4-9)相同。
(3)综合因子相关预测法。在单因子相关的基础上,将各个因子对城市邮政需求量的预测进行综合因子修正,以达到规划期末城市邮政需求量的预测。预测公式为
式中 i————其中某一因子;
n————因子的数目;
xit————规划期内预测年的经济社会因子xi的值;
βi————各因子的权重;
yt、c、α、t含义与式(4-10)相同。
4.6.2 城市邮政局(所)规划
1.邮件处理中心规划要求
邮件处理中心应符合《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规范》YZ/T007—2002的有关技术要求,其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选在若干交通运输方式比较方便的地方,并应靠近邮件的主要交通运输中心。
(2)有方便大吨位汽车进出接收、发运邮件的邮运通道。
(3)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
城市邮件处理中心规划预留用地面积应符合《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规范》YZ/T0078—2002相关要求。即按邮件处理中心建筑用房组成,确定不同邮件处理中心的建筑规模,再考虑不同城市不同邮件处理中心的特点及其容积率要求,确定不同城市不同邮件处理中心的用地面积。
2.城市邮政局(所)等级划分及标准
邮政局是设置在城市内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邮政支局是具有营业功能和投递功能的分支机构,邮政所是归属邮政支局管辖的,只办理部分邮政业务。
城市邮政支局的等级划分及标准根据《城市邮电支局(所)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J 61—90)执行。(见表4-24、表4-25)
表4-24 城市邮电支局的等级划分及标准
续表
注:在建筑标准中,包括邮政营业、投递、发行等生产面积,生产辅助用房和生活辅助用房的面积。
表4-25 城市邮电所的等级划分及标准
3.邮政局(所)的设置原则
(1)邮政支局、所是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直接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点。从整个城市规划发展看,邮政支局、所建设与整个城市的发展建设密切相关,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
(2)邮政企业要考虑社会经济效益,其建设要体现广泛性、群众性和服务性,使其构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迅速方便的服务网络。
(3)邮政支局、所的设置既要立足现实,满足当前需要,又要兼顾长远,满足远期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时要留有余地,在建设的数量和规模方面要以邮政各类业务发展为前提,并向发展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邮政支局、所发展。
(4)邮政支局、所的设置。为方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邮递,通常以不同的人口密度制定相应的服务半径、标准来确定邮政局(所)的数量及分布。人口密度不同则可选择不同的服务半径,计算出大小不一的邮政所的服务面积,进而确定邮政支局、所的数量。规划邮政局(所)时,服务半径参照表4-26和表4-27综合考虑。
表4-26 邮政局(所)服务半径
表4-27 邮政局(所)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
城市邮政局(所)具体位置的选择要考虑便于邮件的收集与投递。对于负担邮件集散功能的邮政支局,要根据投递范围以及邮路投递道段数量合理规划。按我国邮政部门要求,一般邮政支局的投递道段数量为15~20条比较适宜。
4.城市邮政局(所)位置选择
(1)邮政局(所)应设在邮政业务量较为集中及方便人群邮寄或领取邮件的地方,如闹市区、商业区、车站、机场、港口、文化游览胜地等。
(2)邮政支局应设在面临主要街道、交通便利的地段,便于快捷、安全传递邮件。
(3)邮政支局、所既要布局均衡,又要便于投递工作的组织管理。投递区划分要合理,投递道路要组织科学。
(4)邮政支局、所应选择在火车站一侧,以方便接发邮件。同时要有方便的邮政交通通道。
5.城市邮政支局规划用地面积
城市邮政支局规划用地面积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表4-28规定分析比较选定。
表4-28 邮政支局规划用地面积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当将邮政支局、所用房列为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其设置标准由城市规划部门会同邮政通信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其中,按建筑面积计算,5万m2左右的居民住宅小区邮政用房应当不少于20m2,10万m2左右的居民住宅小区邮政用房应当不少于40m2。
4.6.3 其他邮政设施规划
邮政支局、所是基本服务网点,其他邮政设施是邮政支局、所功能的补充和延伸,服务范围的扩大,是邮政通信网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1)报刊亭
报刊亭是邮政部门在城市合适地点设置的专门出售报刊的简易设施,是报刊零售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刊亭设置应符合《邮亭、报刊亭、报刊门市部工程设计规范》(YD2073—94)的规定。其等级与面积见表4-29。
表4-29 报刊亭设施等级面积
2)邮亭
主要设置在繁华地段定点办理邮政业务的简易设施,大多为过往用户提供方便的服务。在尚不具备设置邮政局(所)服务网点,且有一定邮政业务市场的条件下,可采用邮亭这种设施。邮亭设施面积见表4-30。
表4-30 邮亭设施面积
3)信报箱、信筒设置
信报箱、信筒是邮政部门设在邮政支局、所门前或交通要道、较大单位、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供用户就近投递平信的邮政专用设施。信报箱、信筒由邮政局所设专人开取,严格遵守开取频次和时间。
信报箱群(间)是指设置于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住宅楼房及旧房改造小区的邮政设施。居民住宅楼房必须在每幢楼的单元门地面一层楼梯口的适当位置,设置与该单元住户数相对应的信报箱或信报间。
根据《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规范》(YD/T2009—93),信报箱亭的使用面积可按信报箱的服务人口数确定(见表4-31)。
表4-31 信报箱亭设施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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