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高程的概念
施工测量中经常用到绝对高程、设计高程、建筑标高、相对高程、高差等名词术语,它们的意义如下。
4.1.1 绝对高程
自然地面是起伏不平的,要衡量地面上某一点的高度,就要确定一个基准。我国规定以青岛验潮站所确定的黄海平均海平面作为大地水准面,其高程值确定为零,是全国高程系统的统一起算面。
地面上某一点到大地水准面的铅直高度,称为该点的绝对高程,也叫海拔。如新疆艾丁湖的绝对高程是-154m,是指它比大地水准面低154m;又如珠穆朗玛峰的高度是海拔8 844.43m,就是指它比大地水准面高出8 844.43m。
地面上两点间的高程之差,叫做高差。如果地面上两点的高程为已知,就可算出两点间高差。图1.4.1中B点对A点的高差为
hA=HB-HA
例4.1在图1.4.1中,已知A点高程HA= 32.600m,B点高程HB= 52.600m,求两点间高差hAB=?
解:B点对A点的高差为
图1.4.1 大地水准面与高程
hAB=HB-HA=52.600-32.600= 20.000m
4.1.2 建筑标高
在工程设计中,每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一栋楼、一座水塔)都有它自身的高度起算面,叫±0.000m(一般取建筑物首层室内地坪高度)。建筑物结构本身各部位的高度都是以±0.000m为起算面算起的相对高度,叫建筑标高。如某楼层建筑标高为3.000m,是指它比±0.000m高3.000m,基础深-6.000m,是指它比±0.000m低6.000m。若已知建筑物两部位的标高,就可计算出高差。已知建筑物窗过梁底部标高为2.700m、窗台标高为0.900m,那么窗高为
2.700-0.900=1.800m
4.1.3 建筑标高与绝对高程的关系
工程设计者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要明确给出该单位工程的±0.000m相当于绝对高程xxxm,这个确定±0.000m的绝对高程值叫设计高程,也叫设计标高。在一个建筑群中各单位工程设计高程可能相同,也可能不相同,在山区建设中甚至可能相差很大。
绝对高程是确定建筑物±0.000m的依据,但不介入结构本身的高度计算。±0.000m一旦建立,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都以±0.000m为起算面来测定各部位的标高。例如某工程中±0.000m相当于绝对高程68.800m。窗台比±0.000m高1.000m,只能说窗台标高为1.000m,而不能写成窗台标高为69.800m。基础比±0.000m低2.000m,只能说基础深-2.000m,而不能说基础深66.800m。因此,绝对高程与建筑标高是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4.1.4 相对高程
在局部地区施工测量中,也可不用绝对高程,而是选定某一点作为假定水准面,作为高程起算面。与假定水准面的高差,称为相对高差,用相对高差推算出的高程称为相对高程。如在续建、扩建工程中常以原有建筑物地面为依据来确定新建工程的±0.000m。需要注意的是,在选定相对高程时一定要考虑新建工程的排水、管网、道路与外部的衔接关系,避免造成坡度矛盾。同时还需考虑挖填土方量的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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