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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防范措施

时间:2023-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前,人们主要根据以往的事故经验进行危险源辨识工作。危险源控制技术包括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和减少或避免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一般的,危险性包括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后果严重程度两个方面的问题。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应该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源评价,根据危险源危险性评价的结果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因此,在进行危险源控制时,仍然需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工作。

二、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防范措施

1.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源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是发现、识别系统中危险源的工作。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危险源控制的基础,只有辨识了危险源之后才能有的放矢地考虑如何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

以前,人们主要根据以往的事故经验进行危险源辨识工作。例如,美国的海因里希建议通过与操作者交谈或到现场检查,查阅以往的事故记录等方式发现危险源。由于危险源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比较隐蔽,所以危险源辨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在系统比较复杂的场合,危险源辨识工作更加困难,需要利用专门的方法,还需要许多知识和经验。

(1)进行危险源辨识所必需的知识和经验

①关于对象系统的详细知识,诸如系统的构造、系统的性能、系统的运行条件、系统中能量、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情况等;

②与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等有关的知识、经验和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

③关于对象系统中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面的知识。

(2)危险源辨识方法分类

①对照法

对照法是指与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经验相对照来辨识危险源。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常用的安全检查表,都是在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因此,对照法是一种基于经验的方法,适用于有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

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外开始根据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检查表辨识危险源。例如,美国职业安全卫生局(OSHA)等安全机构制订、发行了各种安全检查表,用于危险源辨识。安全检查表是集合以往事故经验形成的,其优点是简单易行;其缺点是重点不突出,难免挂一漏万。对照法的最大缺点是在没有可供参考的先例的新开发系统的场合无法应用,它很少被单独使用。

②系统安全分析法

系统安全分析法是从安全角度进行的系统分析,通过揭示系统中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联来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系统安全分析法经常被用来辨识可能带来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源,也可用于辨识没有事故经验的系统的危险源。

例如,拉氏姆逊教授在没有核电站事故先例的情况下预测了核电站事故,辨识了危险源,并被以后发生的核电站事故所证实。系统越复杂,越需要利用系统安全分析法来辨识危险源。

2.危险源控制

危险源控制(Hazard Control)是利用工程技术和管理手段消除、控制危险源,防止危险源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的工作。危险源控制的基本理论依据是能量意外释放论。

控制危险源主要通过工程技术手段来实现。危险源控制技术包括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和减少或避免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前者在于约束、限制系统中的能量,防止发生意外的能量释放;后者在于避免或减轻意外释放的能量对人或物的作用。显然,在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时,我们应该着眼于前者,做到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也应做好充分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时防止事故扩大或引起其他事故(二次事故),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管理也是危险源控制的重要手段。管理的基本功能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通过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安全管理活动,控制系统中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和环境因素,以有效地控制危险源。

3.危险性评价

危险性是指某种危险源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可能性。一般的,危险性包括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后果严重程度两个方面的问题。

系统危险性评价(System Risk Assessment)是对系统中危险源危险性的综合评价。危险源的危险性评价包括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的评价和对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价两方面。

系统中危险源的存在是绝对的,任何工业生产系统中都存在着若干危险源。受实际的人力、物力等方面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完全消除或控制所有的危险源,只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消除、控制危险性较大的危险源。在危险性评价的基础上,按其危险性的大小把危险源分类排序,可以为确定采取控制措施的优先次序提供依据。

采取了危险源控制措施后进行的危险性评价,可以表明危险源控制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了预定的要求。如果采取控制措施后危险性仍然很高,则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策,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使危险性降低到预定的标准。当危险源的危险性很小时可以被忽略,则不必采取控制措施。

4.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实施

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应该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源评价,根据危险源危险性评价的结果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实际工作中,这三项工作并非严格地按这样的程序分阶段独立进行,而是相互交叉、相互重叠的,如图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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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危险源辨识、控制和评价

如前所述,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安全因素,按定义都可被看成是危险源。实际上受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只能把其中一部分危险性达到一定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当成危险源来处理,忽略危险性较小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危险性评价,以判别被考察的对象是否是危险源(不可忽略的、必须控制的)。

在选择控制措施控制危险源时,需要对控制措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通过评价选择最有效的控制措施。这种评价通常是通过对比控制前和控制后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的。在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时虽然可以控制原有的危险源,危险源控制措施本身却又可能带来新的危险源和危险性。因此,在进行危险源控制时,仍然需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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